甘洛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甘洛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甘洛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是甘洛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洛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 所屬部門:甘洛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甘洛縣
  • 現任領導:羅清華(局長)
現任領導,所獲榮譽,主要職責,辦公時間,內設機構,辦公地點,

現任領導

局長:羅清華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3年8月30日,被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科技和教育考試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體育體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禁毒防艾和穩定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體育和科技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鄉鎮開展科技試點示範及其他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三)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基礎教育督導檢查、評估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負責全縣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組織、指導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指導控輟保學工作。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統籌規劃、依法依規審批、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六)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負責編制民族寄宿制和雙語教學發展規劃。
(七)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依法依規審批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抓好教育體育和科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做好本系統的信訪、維穩及校園安全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編制上報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情況和計畫;統籌規劃學校布局;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管理、調配、工資調整發放、師資培訓、科技培訓、職務評聘、考核和新增教師的招考聘用。
(十)負責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指導執行縣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統計、管理和保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進步目標體系。提出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管理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十二)擬訂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民營科技機構的發展。引進推廣先進科技適應技術,抓好科技網路服務建設,組織科技培訓。
(十三)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縣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四)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助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五)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縣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入駐政務大廳規範辦理,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事項承接和動態調整。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事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服務、印章、保密、機要、檔案、收發、綜合協調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後勤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教育報刊的征訂、發放和教育宣傳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和學習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機關辦公設施的維護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事項和督促局級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二)人事股。規劃、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分配製度的實施;承辦學校幹部的考核、任免,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新進教師考聘和教職工調配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教師資格註冊、教育體育系統專家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公費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派遣和安置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師資培訓工作;提出學校教職工編制配備標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負責全系統教職員工工資福利、轉正定級、請假、辭職、退休、死亡撫恤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師德師風、行風和糾風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計財股。組織擬訂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計畫;統籌管理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專款等;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教育經費投入統計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投入使用情況、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指導各類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組織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所屬事業單位、學校、幼稚園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行政部門審計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核查有關審計事項;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和教育內審機構交辦的其它審計事項。
(四)教育股。承擔全縣基礎教育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各類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改革,擬訂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工作;規劃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體育、衛生健康、禁毒防艾、藝術教育和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對全縣學前教育、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教學行政管理及校外教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全縣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指導全縣普通高中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及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承擔和指導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少數民族寄宿制教育教學工作。
(五)職成股(行政審批股)。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教育專業設定及招生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計畫;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六)科技股。負責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承擔科技項目考察、論證、申報立項、管理實施、總結驗收工作;組織科技培訓、農村適用技術培訓、科技宣傳和網路平台建設,負責科技信息和網路管理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樣品引進和輻射推廣。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負責全縣科技工作督導檢查,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體育股。組織實施全縣民眾體育、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參與青少年活動場館、公共體育場所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調組織開展全縣大型民眾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縣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體育彩票協調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體育市場管理。
(八)安監股。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學校和公共體育場所安全工作有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督促、指導、檢查學校和體育場所安全工作;指導學校編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演練;組織協調學校、體育場所重大安全事故處理;負責指導校園及周邊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防邪、維穩、反恐、掃黃打非、未成年人保護等工作,承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九)教育督導室。擬訂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掃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控輟保學工作。代表縣政府對各鄉(鎮)政府及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

辦公地點

甘洛縣新市壩鎮團結南街1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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