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生態環境局

甘洛生態環境局,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本行政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強化現場環境執法和事中事後監管;承擔一般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和預警工作;承擔州生態環境局授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本行政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州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洛生態環境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四川省涼山州甘洛縣
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內設機構

甘洛生態環境局設 3 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自然生態保護與行政審批股、污染防治與應急信訪股。
(一)辦公室。承擔文電、檔案、會議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愛國衛生、安全保衛和史志編纂等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後勤服務。承擔機關內部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實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宣傳工作。承擔環境領域內固定資產投資和資金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退休人員管理。承擔局機關、甘洛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甘洛生態環境監測站的黨群及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承擔建立環境責任體系,監督全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負責全縣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生態與行政審批股。負責全縣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實施水體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法規和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組織實施水功能區劃、論證水體納污能力。組織實施水體斷面考核制度。擬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監督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牽頭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治。參與河長制相關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負責地表水監管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承擔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承擔水污染物減排工作。牽頭組織“碧水”戰役,參與城鎮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牽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相關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承擔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承擔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生態環境規劃工作,參與擬定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根據授權承擔政策、規劃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牽頭負責主要污染物總量與減排工作。根據授權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污染防治與應急信訪股。負責全縣土壤、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涉氣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承擔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承擔氣候變化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的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承擔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污染地塊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性工作。組織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擬訂實施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負責信訪相關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環境管理制度。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應急、信訪相關工作,擬定實施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甘洛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甘洛生態環境監測站。
(一)甘洛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生態環境綜合監察行政執法、安全生產、綜合治理、12369熱線、案件申報、重金屬等廢物監管、企業監管、中央、省生態環境督察迎檢和督促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甘洛生態環境監測站。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包括空氣品質監測、監督性監測、水體質量監測等監測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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