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甘泉縣政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和整合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甘泉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甘泉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方針、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和整合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促進全縣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做好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餘勞動力、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創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指導各類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行實施行政監督,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落實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的具體方法,並組織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負責機關事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承擔全縣機關事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職能工作。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工作;執行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貼待遇實施方案;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年報工作。指導機關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待遇、傷亡定性、因病喪失工作能力鑑定工作。
(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年度考核工作。
(八)負責全縣人才工作,擬訂人才資源開發規劃規定,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指導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引進國內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及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監督和指導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的聘用工作。
(九)制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及隨調家屬的工作調動等工作。
(十)負責全縣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的培訓、登記及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做好縣鄉國家公務員統計年報工作。
(十一)制定農民工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執行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負責全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代理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擬訂爭議處理的制度、勞動仲裁規範和規劃的實施辦法;負責全縣勞動監察工作;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監察檢查《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及有關法律政策的貫徹執行,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的有關事宜。
(十四)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息統計及網路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