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農村工作局

甕安縣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甕安縣農村工作局
  • 地點:甕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測及綜合統計工作,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性檔案;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的建議;承擔縣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負責扶貧項目的規劃、審批立項、竣工驗收、跟蹤管理工作;指導扶貧項目招投標工作;協助金融部門做好扶貧貸款的回收再貸工作;督促檢查縣扶貧攻堅計畫的資金、物資的落實情況;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工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負責縣外幫扶我縣的對接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直機關定點掛鈎扶貧;負責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縣農業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品質改善;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發展農業的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五)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紋地拒主要農產品進出口的建議;研究制定農業生產資料、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喇漿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擬訂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符碑府旬證;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組織農牧漁業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行政許可及章姜慨監督管理。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八)負責動物重大疫病及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縣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開展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十一)指導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產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二)負責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組織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業行業技術工人等級考核與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專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負責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十三)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產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料腳煮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農藝、龍設去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漁事糾紛,維護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十四)負責農業生態和農村能源有關工作。制定並幾才蒸再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用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五)協調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指導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扶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旅遊業等服務業。
(十六)組織和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建議,並協調相關事項;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參與農村社會發展、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相關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省、州農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補華明,男,漢族,1965年11月生,貴州甕安人,1985年5月參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甕安縣政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甕安縣草塘鎮黨委副書記;甕安縣小河山鄉黨委書記;甕安縣漁河鄉黨委書記;甕安縣雍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甕安縣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
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信息服務、目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整髒治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計畫生育、議案提案辦理、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議安排和服務;負責對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車輛管理、使用、維修、安全、駕駛員培訓等工作;負責協調安排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接待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房屋維修、水電維修、道路維修、公共設定維修和辦公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協調和辦理政府採購項目的落實和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物資的採購和分發;承擔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內部聯絡和綜合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圍繞農業農村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組織專題宣傳報導;總結並宣傳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經驗;承擔農業新聞發布和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宣傳的對外聯絡和對內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擬定農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開展全縣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業行業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審推薦工作;參與全縣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推先選優工作。提出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的工作建議;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提出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使用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農業財政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與安全;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一支筆簽字和財務報帳程式的規定。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及所有者權益等經濟活動審計;依法開展系統及所屬單位基本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事前、事中及事後審計;依照有關規定,實施機關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局屬事業單位經濟契約執行情況審查、經濟效益評估及相關審計工作;依法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經濟制度執行情況督查;協調配合行業審計工作。
農業科技推廣科
負責全縣農業技術引進,技術適應試驗,技術對比試驗,技術示範,技術規範制訂,新技術新成果推廣許可管理。全縣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隊伍建設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業務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法規宣傳。負責農業系統技術培訓,項目培訓,“綠色證書”培訓。負責農業技術承包,科技成果轉讓。負責全縣農業科技項目監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宣傳,信息發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方法研究。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受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負責全縣農業行業標準年度計畫擬定,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
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研究提出推進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省、州、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評審、運行監測管理等有關工作;擬定全縣助民增收項目資金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州、縣農業產業化資金的組織申報和實施,並做好資金監管和跟蹤問效工作;提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和引導農民創業就業政策建議,擬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承擔農產品加工企業調查研究與數據統計工作;指導促進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工作;組織起草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綜合性文稿;負責農業項目招商和農產品參展布展等相關工作。
(九)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開展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十一)指導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產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二)負責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組織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業行業技術工人等級考核與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專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負責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十三)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產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漁事糾紛,維護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十四)負責農業生態和農村能源有關工作。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用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五)協調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指導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扶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旅遊業等服務業。
(十六)組織和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建議,並協調相關事項;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參與農村社會發展、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相關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省、州農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補華明,男,漢族,1965年11月生,貴州甕安人,1985年5月參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甕安縣政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甕安縣草塘鎮黨委副書記;甕安縣小河山鄉黨委書記;甕安縣漁河鄉黨委書記;甕安縣雍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甕安縣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
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信息服務、目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整髒治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計畫生育、議案提案辦理、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議安排和服務;負責對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車輛管理、使用、維修、安全、駕駛員培訓等工作;負責協調安排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接待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房屋維修、水電維修、道路維修、公共設定維修和辦公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協調和辦理政府採購項目的落實和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物資的採購和分發;承擔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內部聯絡和綜合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圍繞農業農村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組織專題宣傳報導;總結並宣傳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經驗;承擔農業新聞發布和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宣傳的對外聯絡和對內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擬定農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開展全縣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業行業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審推薦工作;參與全縣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推先選優工作。提出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的工作建議;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提出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使用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農業財政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與安全;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一支筆簽字和財務報帳程式的規定。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及所有者權益等經濟活動審計;依法開展系統及所屬單位基本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事前、事中及事後審計;依照有關規定,實施機關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局屬事業單位經濟契約執行情況審查、經濟效益評估及相關審計工作;依法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經濟制度執行情況督查;協調配合行業審計工作。
農業科技推廣科
負責全縣農業技術引進,技術適應試驗,技術對比試驗,技術示範,技術規範制訂,新技術新成果推廣許可管理。全縣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隊伍建設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業務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法規宣傳。負責農業系統技術培訓,項目培訓,“綠色證書”培訓。負責農業技術承包,科技成果轉讓。負責全縣農業科技項目監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宣傳,信息發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方法研究。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受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負責全縣農業行業標準年度計畫擬定,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
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研究提出推進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省、州、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評審、運行監測管理等有關工作;擬定全縣助民增收項目資金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州、縣農業產業化資金的組織申報和實施,並做好資金監管和跟蹤問效工作;提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和引導農民創業就業政策建議,擬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承擔農產品加工企業調查研究與數據統計工作;指導促進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工作;組織起草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綜合性文稿;負責農業項目招商和農產品參展布展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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