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揚,┵.-M.

法國和國際工人運動活動家,布朗基主義者,1871年巴黎公社(1871)領導人。1840年 1月28日出生於歇爾省維耶爾宗市一個公證人家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揚,┵.-M.
  • 出生地:歇爾省維耶爾宗市
  • 出生日期:1840年 1月28日
  • 職業:法國和國際工人運動活動家
人物簡介,生平事跡,

人物簡介

法國和國際工人運動活動家,布朗基主義者,1871年巴黎公社(1871)領導人。1840年 1月28日出生於歇爾省維耶爾宗市一個公證人家庭。1857年入中央科學藝術學校。1862年獲工程師文憑。1866年獲醫學博士學位。贊同L.-A.布朗基推翻第二帝國的主張,為布朗基派較早的成員。1866~1870年在德國海德堡、蒂賓根和奧地利維也納深造,攻讀哲學,並在此期間加入第一國際日內瓦支部。1870年回國。參加推翻第二帝國的九月四日革命。先後當選巴黎20區國防共和中央委員會委員、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委員、國民自衛軍88營營長。積極參加1870年10月31日和1871年 1月22日巴黎人民反對國防政府的起義,是巴黎20區中央委員會 1月初成立的負責準備起義的秘密五人委員會成員。

生平事跡

1871年 3月18日巴黎起義勝利後,被任命為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派駐內務部代表,主張立即向凡爾賽進軍。3月26日當選為巴黎公社委員。在公社委員會內,當選為第1、2屆執行委員會委員和教育委員會委員。4月20日擔任公社執委會教育代表,主持教育改革,實行國民教育世俗化,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並在文學藝術事業改革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公社委員內部分歧激化、瀕於分裂的嚴重關頭,聲明自己“既不屬於多數派,又不屬於少數派”,強調“要為共同利益團結起來”。
巴黎公社失敗後,於1871年6月底經西班牙、葡萄牙、美國輾轉到了倫敦,結識K.馬克思。9月補選為第一國際總委員會委員,參加第一國際倫敦代表會議,反對巴枯寧主義及其派別分裂活動。1872年7月被法國當局缺席判處死刑。9月參加第一國際海牙代表大會,開始階段站在馬克思主義多數派一邊,贊同擴大總委員會許可權,並提出關於政治行動決議草案,主張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當F.恩格斯提議將總委員會駐在地遷往紐約時,瓦揚強烈反對,同布朗基派其他代表退出第一國際。同年,以瓦揚為首的33名布朗基派巴黎公社戰士組織革命公社。1874年發表綱領性宣言《致公社社員》,指望由為數較少的一批人製造革命,號召“馬上幹起來”,“不在中間站停留,不作妥協”,“直到消滅資產階級”。恩格斯為此著文對布朗基派組織及其觀點作了歷史的分析和嚴肅的批評。
1880年大赦後回國,在歇爾省傳播社會主義。1881年布朗基逝世,瓦揚成為布朗基派中央革命委員會領導人。1884年當選巴黎市參議員。1886年創建革命社會黨,參加《自由人報》和《人民之聲報》編輯工作。1889年參與創建第二國際,在第二國際成立大會和1891年 8月第二國際第 2次(布魯塞爾)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大會兩主席之一。在1900年9月第二國際第5次(巴黎)代表大會上,支持J.蓋德提出的堅決譴責A.米勒蘭入閣的決議草案。1901年,蓋德領導的法國工人黨,瓦揚領導的革命社會黨,格魯西埃領導的革命共產主義者同盟以及其他社會主義團體合併為法蘭西社會黨;1905年4月,法蘭西社會黨與J.饒勒斯領導的法國社會黨合併為統一的法國社會黨,1907年8月第二國際第7次(斯圖加特)代表大會上,與饒勒斯共同代表法國社會黨多數派提出關於反對軍國主義問題草案,但主張保衛資產階級祖國。1910年8月第二國際第8次(哥本哈根)代表大會討論反對戰爭危險問題,瓦揚提議強調以工人總罷工作為防止戰爭的有效手段,被大會否決。
瓦揚在1893年當選法國眾議員,此後連續當選直至去世。在議員任內,提出過若干關於改善工人生活和勞動條件的建議,並提出工人立法草案。1913年參加總統競選。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持社會沙文主義立場,1915年12月18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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