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正抄襲門(瓊瑤起訴於正侵權案)

於正抄襲門

瓊瑤起訴於正侵權案一般指本詞條

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給廣電總局的公開信,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列舉了幾個於正的抄襲案例作為證據,她懇請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於正新劇《宮3》,並呼籲觀眾不要看於正劇,更稱自己因為此事心如刀絞,已經病倒。

2014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於正侵權,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衛視一同追究責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決《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於正被要求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五家被告則總計賠償500萬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2018年5月,因為於正被判侵權遲遲不向瓊瑤道歉,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制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2018年5月23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於正承擔,他現已將錢交付。這意味著,該院審結的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正抄襲門
  • 發生日期:2014年4月15日
  • 事件起因:瓊瑤在微博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
  • 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 事件結果:判決《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
  • 事件後續:2018年5月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制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
事件經過,瓊瑤公開信,於正回應,正式起訴,事件後續,瓊瑤停筆,宮三不停播,業內討伐,媒體調查,鳳凰調查,新浪專訪,律師解讀,連帶反應,開庭審理,宣判,宣判之後,同行力挺判決,瓊瑤回應,法官回應,於正回應,強制執行,

事件經過

自從2014年04月08日起,於正的《宮》系列電視劇《宮3》在湖南衛視熱播,引起網友熱議。開播數日天,就有不少網友截圖留言稱《宮3》的劇情和瓊瑤經典老劇《梅花烙》很像。於正接受媒體採訪稱:“沒文化才說我抄襲。”
2014年4月15日下午2點許,瓊瑤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布《瓊瑤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親筆寫信給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蔡赴朝局長和廣電總局電視劇管理司李京盛司長,指正於正《宮3》大量抄襲《梅花烙》劇情並列舉出多出證據,瓊瑤在微博稱:“這是我最深痛的心聲!要說的話,都在這封信里,希望各位媒體,體諒我心力交瘁,不要採訪我。也希望有正義的朋友,拒看於正電視劇。明知他會利用我來抄新聞,卻被欺凌到無法保持沉默。今年四月(指2014年4月)很黑暗,愛我的親們,請不要祝我生日快樂!我的心會與你們同在。"--瓊瑤
隨後一個小時左右,於正在微博發文,依舊否認抄襲。於正稱《宮3》借用的是演員張庭欲重拍的《絕色雙驕》中“偷龍轉鳳”的橋段。他與張庭林瑞陽的微信來往可以給劇本作證。並態度友好的表示:“請相信這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我們沒有任何惡意借您的作品進行炒作,更不用說冒犯。藝術本來是需要繼承與發展的,您一直是中國言情劇的鼻祖。”

瓊瑤公開信

廣電總局電視劇管理司李京盛司長:
兩位尊敬的領導。你們好!我是瓊瑤,先隔海送上我最真摯的問候與祝福!自從1989年開始,我是台灣第一個帶隊去內地拍攝電視劇《六個夢》的製作人,到如今,已經25年過去了!當年我到內地拍戲,內地電視劇還很貧乏,如今,每年戲劇產量蓬勃,兩岸交流欣欣向榮,作為第一個交流的我。與有榮焉!
如今,有件非常令我扼腕,而且深受打擊的不幸發生了,我走投無路,不知應該向什麼單位求助。只能寫信給兩位領導!在內地有位編劇兼製作人於正,多年來也製作許多戲劇,被網友檢舉,層次抄襲我的作品。從《六個夢》到《梅花三弄》到《還珠格格》,無一倖免。我自己工作縈忙,無暇處理。對內地的著作權法,也不太了解。我既無力保護自己的著作權,只得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22年前,我曾經拍攝我的著作《梅花烙》,當時轟動一時。22年後的今天,我正忙著將此劇加入新的元素,重新編撰。今年春天,我的《梅花烙傳奇》海報已經推出,辛苦的劇本工作,占據我所有的時間。就在此時,驚聞湖南衛視要播出於正的《宮鎖連城》將《梅花烙》的故事全部抄襲!我們核對該劇本,這才驚知,所有《梅花烙》的劇情和橋段,全部被此劇盜用!(請看附錄一)我的兒媳何琇瓊立刻聯繫湖南衛視,出示證據,請求不要播出該劇。以免啟品先行推出,打擊正版。但是,很遺憾,此劇目前正在播出中。
該劇女主角戴嬌倩也曾公開承認該劇脫胎於《梅花烙》,於正採取怒罵姿態駁斥。該劇播映至今,觀眾反應,除非沒看過《梅花烙》的,都指證歷歷。(請看附錄二,今日微博第二條)。此事讓我受到深深打擊,我已寫了25集的正版劇本也因而停擺。
中國已經走向尊重著作權的方向,擺脫“山寨版”的印象。但是,像於正如此明目張胆,藐視著作權法,罔顧著作權精神,剽竊盜用別人心血,還用各種方法自圓其說,打擊已經被他傷害的被害人,實在令人髮指,匪夷所思!(據說此人也盜用其它製作人的戲劇,受害人並不止我一個!)
每次創作,我總是投入最大的熱情和心血,創作艱難,抄襲容易!看到網友在各網站貼出的指責,說《梅花烙》不但被於正抄襲竊盜還被糟蹋,我實在心如刀絞。一氣之下,已經病倒。手邊的工作,也完全停止。在傷心、沉痛、無助下,只有寫下這封公開信,向兩位領導呼救!
我想,關於此劇抄襲種種,公道自在人心,我提供的資料已經很完整,不知道兩位領導,可否讓這部抄襲侵權的作品,即時停止播出!我沒有力量打跨海的著作權官司,恐怕官司還沒成立,這部戲也播完了!我除了呼救,沒有第二條路!萬一兩位領導另有考慮,無法為我伸張公平正義,我只能默默承受被侵權的痛苦。但是,懇請兩位領導,對於正的製作公司和其個人作品,嚴格把關。否則,還有很多創作人會受害!對中國的電視界,也是一種負面的形象和影響!也呼籲播映於正戲劇的平台,仔細審核內容,以免被於正利用而背負侵權之名!(現在,網路有句流傳語:“防火,防盜,防於正!”可見此人之風評。)本來,這封信應該私下送達貴局,但是,這部侵權抄襲電視劇已經播放,我生怕公文往返,耽誤時間,讓兩位錯過了我的呼救,只有冒昧的寫公開信,不周之處,懇請原諒!不情之請,多少心酸!希望早日得到兩位的回覆!
專此敬祝
健康平安
瓊瑤
2014.4.15
附錄一
1.宮3劇本中主線一恆泰,連城,醒黛公主三人的主線發展惰節,與《梅花烙》中皓禎、吟霜、蘭馨公主等三位主人公之出身背景及三人之間發展出的主從關係,可說是完全一致。
2.支線一將軍府中的將軍,福晉側福晉,庶出兒子等人物改變外,人物關係亦與《梅花烙》一致。
3.主情節一連城與恆泰,醒黛公主3人的情感線,完全抄襲自3位主人公的主情節。
4.例一恆泰,醒黛洞房之夜並未圓房,而跑到連城處私會。污衊連城為狐狸精。對她各種虐待,找來巫師前來做法等多處細節完全抄襲自《梅花烙》原著。
5.雖然宮3增加了許多其它人物及情節來分散觀眾注意力。但對主線人物的抄襲痕跡太過明顯。我方無法逐字對比,但凡看過《梅花烙》原著小說及電視劇者,極易察覺宮3《宮鎖連城之鳳還巢》的剽竊行為。

於正回應

親愛的瓊瑤阿姨:
您好.
今天您發的長微博我已經看到,作為後輩的我感到很吃驚和困惑。關於這件事情我很想當面和您做一個詳細的解釋,隔著海峽和網路,在這裡我先簡單把我的想法和您說一下。首先,作為您的冬粉,我們從小就看著您的戲長大,心中對您只有仰望和敬意,並沒有絲毫冒犯的意思。您看從我做戲開始,就經常和您在大陸的公司創翊合作,從《宮2》的海陸,到《神鵰俠侶》的孫耀琦,再到《班淑傳奇》的李晟李佳航,我們一直把您的審美和捧起來的演員當作學習的楷模對待。
這次《宮鎖連城》作為“”的第三部,我們籌備之初就決定要用“偷龍轉鳳”這個橋段,而這個故事的源頭來自於我與演員張庭的一次聊天,她想重拍《絕色雙嬌》,故事裡也有偷龍轉鳳的橋段,我覺得那個故事並不適合翻拍,決定結合“宮”的品牌寫一個全新的故事,此事林瑞陽大哥和張庭姐都知道,也有我和他倆的微信來往和他們發給我的劇本作為憑證。同時,《宮鎖連城》的劇本也第一時間交給了您的公司創翊文化,在得到貴方對劇本和合作的肯定之後,我們與您公司藝人麥迪娜也第一時間簽訂了演出契約,相信當時您和您的公司都沒有認為這個劇本有任何問題。
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有部分網友和媒體炒作了一些聳人聽聞的話題,沒想到也讓您受到困擾,請相信這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我們沒有任何惡意借您的作品進行炒作,更不用說冒犯。藝術本來是需要繼承與發展的,您一直是中國言情劇的鼻祖,您對中國編劇技巧和故事架構的創新和發展無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韓劇也有很多對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構類似《夢的衣裳》, 《人魚小姐》跟《情深深雨濛濛》又有異曲同工之妙。作為小輩,我們一直在學習,也希望能夠繼續仰望您。為了避免大家的心裡有所疙瘩,我們也可以即刻把整套碟送到台灣給您鑑定,也期待您的新版《梅花烙》能夠繼續收視長虹,大獲成功。非常抱歉帶給您的困擾,希望您能夠消消氣,不要傷了身體。
希望您身體健康,祝好。
後輩於正
2014年4月15日

正式起訴

2014年4月28日,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微博告知:“瓊瑤正式提告於正侵權”,同時對於正在或計畫播出《宮鎖連城》劇集的播出單位,委託代理律師將有權基於本人的授權啟動相應的訴訟追責程式。對此,湖南衛視或也被追究責任。微博寫道:“終於,我決定委託專業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訴諸法律維護《梅花烙》的著作權權益。自今日起,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王立岩律師代表我發言,既然迫不得已走上法律途徑,就本案我不便再接受媒體訪問,謝謝大家的聲援與關愛,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交代。”—瓊瑤
微博截圖微博截圖
以下是上微博正文:
本人是小說《梅花烙》的創作者和著作權人瓊瑤,依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享有小說的完整著作權權利,未經本人書面許可與授權,任何個人及團隊對該小說的改編,或者將該小說的原創內容用於其他文學藝術創作的行為,均構成對本人著作權的侵害。
目前正在中國大陸播出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署名編劇於正,《梅花烙》的主要情節與故事脈絡幾乎全部被套用於《宮鎖連城》的劇情之中,抄襲侵權情形之惡劣前所未見,讓我忍無可忍。4月15日,我緊急發函向廣電總局領導求助,感謝社會各界的聲援與媒體關注,公道自在人心,這也讓我深受打擊的心情稍感安慰。
最近一周來,不但侵權劇集的首播衛視沒有停止播出,網路與其他播出平台又開始或計畫播出該劇,侵權對我造成的身心傷害進一步加劇,不知尊重原創、保護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的公理正義何在?經慎重考慮,本人通過此媒體函做出如下公開聲明:
一、經過十天的等待與煎熬之後,我只能選擇依靠法律,正式委託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團隊代理本人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著作權維權事宜,正式啟動法律程式追究侵權方的法律責任;
二、在侵權案件有了司法結論之前,本人不再就此事對外發布公開言論或接受媒體訪問,並特別授權王軍律師、王立岩律師作為本人對外發布信息的公開出口;
三、敬告正在或計畫播出《宮鎖連城》劇集的播出單位,尊重智慧財產權,停止侵權劇集的播出安排,否則,代理律師將有權基於本人的授權啟動相應的訴訟追責程式;剛剛過去的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近來年,我欣喜的看到內地正在蓬勃發展文化產業、將保護智慧財產權放在國家戰略的高度定位上,和積極推動國家文化的進步!期望我的案件對於中國影視產業生態的良性發展起到點滴作用。
謝謝大家的聲援!
瓊瑤
2014年4月28日

事件後續

瓊瑤停筆

法制晚報訊上周,久未露面的瓊瑤再次成為焦點人物,在控訴《宮鎖連城》編劇於正抄襲後,又傳瓊瑤停筆的訊息。
據台灣媒體今晨報導,瓊瑤丈夫平鑫濤確認,瓊瑤已停止撰寫《梅花烙傳奇》,並表示受“抄襲事件”的影響,4月20日剛剛度過76歲生日的瓊瑤十分鬱悶,甚至萌生了封筆退休的念頭。
同時,今晨出爐的最新收視率數據顯示,《宮鎖連城》收視率不降反升,持續霸占著收視冠軍的寶座。
已停筆 《梅花烙傳奇》2014年難開機
在發表聲明譴責於正時,瓊瑤就透露自己已經暫停了《梅花烙傳奇》劇本的撰寫工作。據台灣媒體今晨報導,瓊瑤丈夫平鑫濤確認瓊瑤停筆的訊息,並表示剛剛度過76歲生日的瓊瑤十分鬱悶,甚至萌生了封筆退休的念頭。
據平鑫濤透露,目前瓊瑤已經撰寫了25集的劇本,但接下來是否會繼續寫,現在還不好說:“這事對她打擊太大了,本來劇本已經寫了,真的寫得非常好。發生這個事後,現在沒寫了,我們希望她先休息一陣子,不要被爛人打倒。”
對於《梅花烙傳奇》電視劇是否會繼續,瓊瑤方面以及其所在的創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均表示尚需要時間做決定,現在不方便透露。
有知情者表示,《梅花烙傳奇》的前期準備工作因此大受影響,2014年開機的難度比較大。

宮三不停播

“抄襲事件”在給瓊瑤帶來極大困擾的同時,卻並未影響於正和《宮鎖連城》,反而在很大程度上給《宮鎖連城》帶來了更高的關注度。
今晨出爐的最新收視率數據顯示,《宮鎖連城》以1.767%的收視率(CSM48城)和2.63%(全國網)的成績獨占鰲頭,繼續穩居各大衛視電視劇收視冠軍寶座。
而與剛開播時期的成績相比,《宮鎖連城》的收視率也有大幅上漲。業內人士認為,這與瓊瑤怒斥於正一事不無關係。
從現在網路熱度以及微博話題熱度來看,《宮鎖連城》均位居同期開播的電視劇之首,也超過了即將上檔的新劇《金玉良緣》和《步步驚情》。
湖南衛視方面也透露,目前沒有受到任何針對《宮鎖連城》的通知,也不會停播《宮鎖連城》。接下來《宮鎖連城》的劇情也將進入高潮,收視率有望進一步提升。

業內討伐

前日,瓊瑤寫公開信向廣電總局舉報於正抄襲。其實,江湖上一早就賜予於正“於抄抄”的花名,只是這是第一次被比於正名氣更大的瓊瑤投訴,才引發了巨大的關注。瓊瑤阿姨親自出手後,過半網友加入反於正行列,但更具殺傷力的指責還來自於業內編劇的集體發聲討伐。有網友形容為“於正有難,八方點讚!”於正到底是太紅被羨慕嫉妒恨還是真的很不招人待見?
李亞玲曝光於正抄襲手法
電視劇《北京愛情故事》的編劇李亞玲,之前曾和於正合作過《大丫鬟》,也因此被傳出因抄襲問題和於正反目。
前日,瓊瑤阿姨發聲後,李亞玲就在微博爆料2009年於正就動過效仿《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時,於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製作,被我拒絕。後來我另創作了《大丫鬟》給他。”
李亞玲還在微博中揭露於正的“抄襲手法”,“他說抄襲只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這一說法得到了另一位曾與於正合作過的編劇鄒越的佐證:“20%理論也跟你說過?他也跟我說過……”鄒越是《美人心計》原著作者。對於同行的認可,李亞玲回應:“我們都不和他合作之後,他也用同樣的方式抹黑我們,在圈裡四處散布你我都是作風不正的女人。”為於正增加一條“散播謠言抹黑”意見不合者的罪名。
除了抄襲、抹黑外,李亞玲還指於正搶人劇本不署名,她在微博中稱自己將電視劇《大丫鬟》劇本寫好拿給於正後,於正付完稿酬之外,並沒有給予其署名,而是對外宣稱劇本是由於正本人所寫。
寐語者再添於正抄襲罪證
小說《帝王業》的作者寐語者昨日也加入討伐於正行列,寐語者在其微博賬戶“阿寐Amei”中向同行喊話:“全體被他抄過的作者聯名抵制吧。”
寐語者更髮長微博聲明,聲明中指出“《宮鎖連城》一劇,不但涉嫌抄襲瓊瑤女士作品《梅花烙》,也盜用了《帝王業》書中重要橋段”,“於正製作的《像火花像蝴蝶》一劇,涉嫌抄襲我另一部作品《衣香鬢影》的人物設定”……
寐語者還與瓊瑤質疑者進行“理論”,“我不反對你譴責瓊瑤,但我反對你洗白於正。”
賀子壯稱於正曾獨霸署名
因《生死抉擇》而獲得金雞獎最佳編劇的賀子壯昨日下午也在微博表態,認同瓊瑤阿姨舉報於正。理由是於正“有這方面案底”。
賀子壯在微博中稱:“當年我約於正與另一位作者傅星編寫電視劇本《帶我飛,帶我走》,劇本完成後,於正瞞著我們將劇本出書,署名只署他一人。事發後於正告饒,寫來‘檢討書’,合作編劇未做追究。現在想來,當時是過於寬宏大量了,也助長了惡人的氣焰!”
網上搜尋《帶我飛,帶我走》關鍵字,可見電視劇《帶我飛,帶我走》是2003年作品,署名傅星、於正,而小說則署名於正一人。
汪海林暗示於正回應是“狡辯”
李亞玲寐語者都曾跟於正發生過糾紛,自然站在瓊瑤這一邊,但是與於正交集不多的編劇汪海林也發聲,暗示於正對於“抄襲門”的回應屬於“狡辯”。
汪海林在微博中寫道:“寫劇本,別人的立意、結構、人物關係都是可以借鑑的,但要有自己的組接、再建。橋段不宜照抄,抄橋段第一破壞行規,第二顯示自己無能。劇本是不是抄別人的,有法律判斷,也有常識判斷,一百個人有九十個說你是抄某人的,那就是抄了,狡辯也沒用。但導演的工作就不怕抄,蒙太奇可以照抄,不侵權。”
劉毅向瓊瑤支招“懲罰”於正
不同於其他同行直接評論瓊瑤聲討於正抄襲這件事,編劇劉毅則向瓊瑤阿姨支招應該怎樣“懲罰”於正才能“快、準、狠”。
劉毅指出瓊瑤通過公開信維權是不懂法,“正規途徑是:第一,向法院起訴,舉證抄襲。第二,向播出方發出律師函,正告該片涉及著作權糾紛,必須立即停播,否則連帶訴訟。第三,向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干預。三招同使,不耽誤時間。”不過有律師分析指從法律上來說,於正不構成侵權。

媒體調查

鳳凰調查

2014年4月15日,瓊瑤通過微博發布《瓊瑤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指正於正《宮3》大量抄襲《梅花烙》劇情並列舉出多出證據,堅持要討回公道,希望停播《宮3》。隨後一個小時左右,於正火速在微博上發文,否認抄襲。事件在短時間內引起大規模關注,對此,鳳凰娛樂第一時間做出調查,看網友是如何看待瓊瑤批於正抄襲,請求廣電總局停播《宮3》。截至2014年4月15日晚22點,共有21,031人參與了調查。其中近9成受訪網友支持瓊瑤批於正抄襲,認為《宮3》抄襲明顯。
調查結果截圖調查結果截圖
對於瓊瑤批於正抄襲,請求廣電總局停播《宮3》這一做法,有85.26%的網友表示支持,其中56.76%的網友認為“《宮3》抄襲明顯,應該停播”,28.5%的網友認為“應該遏制電視劇山寨之風”。另有4.01%的網友認為“《宮3》只是部分借鑑,難說抄襲。”3.76%的網友認為“瓊瑤如此高調有炒作之嫌”,反對網友占7.76%。沒看法的網友占6.97%。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將近9成的受訪網友支持瓊瑤批於正抄襲,請求廣電總局停播《宮3》這一做法。
對於中國電視劇抄襲成風的現象,有38.51%的網友“編劇素質良莠不齊,抄襲者有生存空間”是造成此怪象的主要原因。另有37.07%的網友則將原因指向監管部門,認為“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抄襲者有機可乘”導致抄襲成風。其餘,8.24%的網友認為“觀眾觀劇水平不高,山寨劇收視率高”,9.7%的網友認為“電視台青睞山寨劇,此類劇有播出平台”,分別從觀眾與電視台身上找原因。另有6.48%的網友認為不好說。

新浪專訪

新浪娛樂:您發了長微博之後,很多人對您表示了支持,您想對支持您的網友說些什麼呢?
瓊瑤:當然就是謝謝大家的支持了,而且我覺得這個也不是支持我,是要支持一個正義。
因為這是一種剽竊的行為,他也不是剽竊我一個人的東西,他剽竊了很多人的東西,也就是說很多人的智慧都被他拿去用了。他一部戲裡面如果囊括了其它五、六部戲的精華的話,這部戲可能很好看,也可能有高收視率。但是,這成就是他的嗎?是他在“欺世盜名”!例如現在“宮3”的收視率是他的嗎?不是他的。這收視率是《梅花烙》的,其他的作品,收視率也是所有被他剽竊的創作者們的。他只是一個剪貼高手而已。
傳聞他做的戲都是東偷西偷然後湊成一部,他偷了所有人的心血,也偷了所有人的智慧、才華,然後變成是自己的,這是一個多么可怕的事情。孩子從小我們教育他,你不能偷別人的東西,你不能偷抄別人的功課,你要自己做。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一個道德的問題,道德的淪喪!
同時,這也是一個是與非的問題,甚至是一個教育問題,也是一個正義問題。我們寫一場戲都非常非常辛苦,我記得跟我一起寫《梅花烙》的編劇林久愉,我們常常徹夜為了一場戲在那邊討論,那個時候也沒有電腦,我們都用筆。結果現在他偷得多么簡單,所有徹夜討論的東西都被他偷了。所以真的是很心痛!很心痛!很心痛!很心痛!
新浪娛樂:他沒有跟您說,就用了。
瓊瑤:對,所以你防不勝防嘛。現在網路上都說“防火防盜防於正”對不對?其實我說“防盜很容易!防火很容易!防於正不容易啊!”。因為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偷你的,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播出來,是不是?我只有呼籲電視台,別買於正的電視劇了,因為會在無辜狀態下,變成於正的共犯!
新浪娛樂:不知道您有看到於正的回應了嗎?
瓊瑤:我沒看。但是我知道他大概說了些什麼,因為我的媳婦和秘書有跟我提一下。
新浪娛樂:於正在回應的聲明裡面,表達了對您的敬意,並且說那些相似只是誤傷和巧合,您接受這樣的說法嗎?
瓊瑤:不用我再說了,有這樣的湊巧嗎?連人物設計,關係,發展,情節全部雷同。而且我告訴你,他這是第五次抄我的《梅花烙》。至於我其他的戲,像是《鬼丈夫》《情深深,雨濛濛》《還珠格格》《新月格格》《煙鎖重樓》……他都抄了,已經數不勝數。現在,有網友在幫我做完整的統計。但是以前不是這么整部的抄,一部分,一部分的抄,甚至連名字也抄,像是梅花烙里的福晉名叫雪如,他在《王的女人》里抄的時候連名字都沒換。順便一提,這部《王的女人》里到處都是我的戲劇片段,連還珠格格里的夏雨荷和乾隆橋段,都搬進他的戲劇里。
其實我覺得於正應該是一個很聰明的人,他為什麼不用自己的頭腦來編劇呢?為什麼老要去把別人的精華偷過來做為自己的東西呢?這樣子對他也不是很光彩嘛。就是因為聰明似乎讓他找到了的捷徑,他抄成習慣了,讓他成為慣竊,他可能不抄他就不知道怎么寫劇本了。
新浪娛樂:您現在身體狀況如何?
瓊瑤:這個事情發展之後到今天我沒有一夜能夠好睡,都要靠安眠藥,然後我的安眠藥加倍又加倍。在這種情況下,我身體上面各種的小問題都出來了,出來了我也不敢告訴我的家人,我怕他們會為我的健康著急。我的秘書,她還比較清楚,她摟著我說:阿姨,你一定要保重身體。
新浪娛樂:這種事情在之前屢見不鮮,很多人無奈選擇“自認倒霉”,您這次站出來,公開發信之前經歷了怎樣的考慮?
瓊瑤:發表這封信之前,也有些內地的朋友知道我要聲討於正。我記得印象特別深刻的是有一個小輩,他用信息發給我一堆哭臉符號。然後說“阿姨,請你不要做這件事,因為你會受到二度傷害,你會把他的收視率炒得很高,你可能什麼也得不到,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回答他一句話:“為了正義,為了對得起我自己的良心”。這封信我是寫給廣電總局的,我只是希望廣電總局能夠知道於正的這種行為給整個行業帶來的傷害,我要替所有遭受同樣事情的創作者發聲,雖然暫時現在我還沒有接到廣電總局的回覆,但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答案一定會來的,否則太沒天理!
新浪娛樂:那現在這樣的結果您能承受嗎?
瓊瑤:現在我還沒有看到結果。我還是在等廣電總局的答覆,我不認為正義會沒有聲音,已經有這么多的正義的聲音讓我聽到了。你們也做了投票對比,認為是抄襲《梅花烙》的有97%,認為不是抄襲的是3%。這3%我相信還沒有看過《梅花烙》。但這也讓我覺得有一個很驚喜的事情,就是說《梅花烙》是22年前的作品,居然還有這么多人知道它,而且看過它。
新浪娛樂:目前的結果是湖南衛視沒有停播《宮鎖連城》,《宮鎖連城》的收視率往上漲了,這樣的結果會讓您受到傷害嗎?
瓊瑤:湖南衛視不停播這部戲確實讓我受傷害,那收視率往上漲對我沒有什麼傷害,因為我認為他本來是抄我的,而且抄得很爛的《梅花烙》都可以有這樣的收視。就不知道如果是我的正版《梅花烙傳奇》出來會有多少收視。當然我現在正版《梅花烙傳奇》已經沒有了。
歐陽常林給我發了長簡訊,我只有等待
新浪娛樂:那這次有沒有找過歐陽常林台長(湖南衛視前任台長)?
瓊瑤:事情一發生,歐陽台長就很著急,雖然現在他已經退休了,他已經不在位了,但他昨天還發了一個長信息給我,我看了我也哭了。我就告訴他:對不起,我真的不應該為這件事再來煩你。
新浪娛樂:那這次的事情,會影響你之後跟湖南衛視合作嗎?
瓊瑤:歐陽台長一直在溝通這件事,他說湖南衛視會還我一個“公道”,我現在也在等待這份“公道”。我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25年的感情無法輕易斬斷。至於以後還會不會在湖南衛視做戲,我現在完全沒有想過這問題!
已經完成的《梅花烙傳奇》25集全部作廢
新浪娛樂:您是說您不寫《梅花烙傳奇》了?
瓊瑤:我的《梅花烙傳奇》會停止了,不再做了。
新浪娛樂:就這樣終止了嗎?不會不捨得嗎?
瓊瑤:沒辦法,大家都看過了,為什麼要再看一遍內容差不多的東西呢?而且又被他抄得很爛。我這半年的工作等於泡湯了。我現在再做《梅花烙傳奇》我自己也覺得沒有興趣了。
新浪娛樂:可以說下您自己改編的《梅花烙傳奇》跟原著上有什麼區別?
瓊瑤:那時候我對舊版有很多的不滿意,好比說我認為部份演員演得過分誇張,我希望生活化一點,這些我都會在新版裡面做一個調整。好比那個時候的人物很單純,但是我們現在是變成了是有三條線的,所以就是更豐富一點。
新浪娛樂:您《梅花烙傳奇》的工作之前進行到什麼程度了?
瓊瑤:目前我已經寫了25集的這個劇本(預計五十集,完成了一半),這個《梅花烙傳奇》的劇本現在全面作廢了。等於說我半年的心血,夜以繼日的工作已經白做了。我有一個特助黃素媛,我一直在訓練她編劇,《梅花烙傳奇》我們兩個一起討論一起寫,我前天還簡訊給她,我說回想起來我們一起編《梅花烙傳奇》的時候,還是我們最快樂的時候。每次一集劇本出來了我們會彼此討論一下,然後覺得很開心,我們又完成了一集。結果她回我電話就哭了。她一邊哭一邊說,“為什麼?人在做不是天在看嗎?為什麼阿姨像你這樣好的人會受到這樣的欺負?”她就哭到不能停,後來還是我去安慰她,我說“不要哭,沒關係,因為工作已經結束了,所以我就把你的稿費全結算給你”。她說:“戲都沒有了你還付我稿費”。我說:你還背負房貸,你趕快去把房貸還一還。
新浪娛樂:您如果再回去看這些劇本的話會不會還是特別的難過?
瓊瑤:我現在我的電腦桌面上統統都是《梅花烙傳奇》的資料,因為我的《梅花烙傳奇》新加了很多元素,牽涉到一些歷史資料都在我的電腦桌面上。我每一集都放在桌面上隨時都可以調出來看。現在我都不太敢開我的電腦。
新浪娛樂:您有沒有想過將您現在寫的《梅花烙傳奇》給出版方,讓我們能再看到這樣的作品?
瓊瑤:我現在完全沒有想到這方面。我寫作是非常熱情、非常專心的、非常投入的。所以我都不知道於正,可以叫他的編劇去看所有的戲,然後哪一段,哪個戲好抄就去抄。雖然我的東西也有很多的不完美,也有很多人不喜歡。但是無論如何我是希望它完美,希望大家喜歡,我是全力以赴的,是付出我的熱情、心血、腦力跟所有的。所以我對於這種抄襲的行為我真的是深惡痛絕。
新浪娛樂:有最新的新聞說,可能您會因為這個事情的影響會選擇封筆,希望這訊息不是真的。
瓊瑤:當然可能有這個結果,因為我年紀也大了。
新浪娛樂:您真的就這樣封筆嗎?
瓊瑤:或者休息一陣我會另外寫一些別的東西吧,但是我想這個正版的《梅花烙傳奇》已經被於正的假《梅花烙》給謀殺了,我用謀殺兩個字,給謀殺了!
上次維權官司打了四年,這次,我打不動了
新浪娛樂:您創作了這么多年了,對著作權保護是非常有感觸的,在您之前的創作過程中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侵權事件呢?
瓊瑤:當然有,非常非常多。你想在內地多少我的小說都是盜版。再加上好多小說根本不是我寫的,也用瓊瑤的名字。還有一些“瓊瑤傳”,“一個真實的瓊瑤”、“瓊瑤的故事”……這種書,都抄自“我的故事”。如果我要維權,所有的時間用來打官司都不夠。
十幾年前我曾經打過一次侵權官司,為了我們舊版的《還珠格格》。那個時候一出來風靡一時,那時皇冠雜誌上我就做了一系列的報導《還珠格格》的劇照,寫一些拍攝的花絮等,結果就有內地一家出版商就把它整個的截取出版了,也沒有署名。我們就去告他。那個時候我在內地有一個我的代理人,我的一位好朋友劉平,他代理我的著作權。那個官司也是他代表我在打。你知道打了多久嗎?打了四年。
這四年中我們付了很多的律師費。這位劉先生一再一再幫我們出庭。他們不斷的狂賣那本盜版書。四年之後這個官司我們打勝了。法院判決對方賠償我們20萬人民幣,結果還不夠我們付律師費。但是那個出版商就不付20萬。我就說那還要怎么辦呢?律師說還要再打官司,因為他不付。所以就又必須打,這個官司我們已經不在乎錢了,這個是非要爭一下。結果打到一半的時候我那位好友劉平去世了,給我很大的打擊。然後他的兒子打電話問我這官司還要打嗎?我說不打了,撤銷吧。這是我在內地一次慘痛的“維權”經驗,從此知道經過法律維權是多么艱苦困難的事!
新浪娛樂:那這次會通過打官司來解決嗎?你為什麼一直跟湖南衛視合作?
瓊瑤:聽了上面那個故事,你說我這次敢再打維權官司嗎?至於跟湖南衛視合作,因為我是湖南人,因為歐陽台長的關係。我跟湖南合作25年,好幾次也有機會與別的電視台合作,但歐陽常林台長得知就很激動,會千方百計說服我,我們一直是多年好友嘛,我就說:好好好,我不轉台,我還是在湖南衛視做。結果這樣子做了25年,最後我得到的是這樣的待遇,你說我心痛嗎?。所以現在回憶起來,點點滴滴都是心痛。
新浪娛樂:不打官司的話,有一個結局可能是沒有結果?
瓊瑤:是的,很可能就是沒有結果。如果人人都說這部戲是抄襲,解決辦法還是只有打官司一條路,坦白說,我老了,打不動官司了。再加上我在內地打官司的經驗,我想,我如果還有打官司的時間和體力,不如去寫劇本,或是和二三知己,去淡水喝咖啡聊天看落日。但是,我仍然是充滿希望的,希望我的呼籲不會落空。否則,內地的電視劇,隱憂重重。誰還會辛苦的原創呢?大家都去抄襲就好了!你知道於正抄了這么多人的作品,為什麼沒人告他嗎?就因為打官司花錢受罪又浪費時間,往往還得不到正義!編劇根本是個弱勢族群,所以只有被人任意踐踏!
現在我可以說是拿於正無可奈何。無可奈何之後,我才發給廣電總局那封信,如果你們細看,那封公開信,我是用多卑微的身份在祈求,在呼救。因為沒有辦法呀,我是希望有人來救我,當時我覺得我會被他氣死。
我的作品不會賣給於正
新浪娛樂:如果想要翻拍您的作品,製作方通過什麼樣的途徑能獲得著作權?
瓊瑤:找何琇瓊就可以了,我媳婦會幫我轉達。現在新麗傳媒已經取得我的正式授權。他們《新月格格》準備要拍了,大概是明年的計畫吧。所以是可以透過正常管道取得我的著作權的。
新浪娛樂:什麼樣的製作方才會合您的要求?
瓊瑤:前幾年我都堅持我能做就自己做,不要賣著作權。但是我現在年紀大了,我放手了。所以對觀眾來講,不要難過,還是可以看到我的劇,說不定比我自己拍得更好。製作方如果要買我的著作權,我會先看看他們所拍的戲,如果拍得很認真,我就賣給他們。但是,我希望保持一年只有一部。
新浪娛樂:您對製作方會提出一些什麼條件?
瓊瑤:於正工作室我當然不會賣(笑)。今天跟你談話以來第一次笑。
新浪娛樂:新月格格》選角色的時候您會參與嗎?
瓊瑤:對,我只有這一個要求。《新月格格》給新麗的時候我就說:什麼都不需要得到我的同意,但是我希望選角我們能一起來選。
新浪娛樂:會挖掘一些新人?
瓊瑤:我想新人的可能性比較小,現在還不知道,因為劇本還沒有弄好,等到劇本出來了才能想到選角的問題。

律師解讀

王軍律師,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擅長著作權&娛樂傳媒領域糾紛多年,瓊瑤公司曾向他諮詢本次於正“侵權”風波。
Q:於正是否構成對瓊瑤的侵權,各種聲音說法不一,您怎么看?
A:現在有一些說法不是特別審慎,對於不同作品之間是否存在著作權侵權的認定,還是應當以實際完成相關作品的具體比對作為判斷基礎。因為,著作權侵權的判斷標準只有兩個:一個是接觸,一個是實質性相似。從接觸的問題來講,瓊瑤老師的《梅花烙》早就公開發表了,無論原著小說還是由其改編的影視劇,社會影響力與知名度均很大,所以從《著作權法》來判定“接觸”是完全不存在問題的;關於實質性相似,是從“作品的獨創性表達”層面上來進行判別的,著作權法通常只能保護作品的表達內容、表達方式,而不能直接保護作品的思想與創意,這就意味著,《宮鎖連城》(《宮3》)是否侵犯《梅花烙》的著作權,關鍵看前者是否抄襲、剽竊了後者具體的創意表達,不進行作品的客觀比對而妄下結論,都是不客觀的。
《宮3》在電視台首播前幾天,瓊瑤老師那邊就通過聯繫人把相關涉嫌侵權的部分內容發給我看,以我對相關內容的初步比對和理解,現在我只能說,存在“高度涉嫌”侵權的可能性,具體明確的結論,還需等我詳盡看過《梅花烙》原著作品及涉案電視劇之後才能最終做出判斷,當然,法律上的證據梳理與認定是個專業技術活兒,我還需具體指導瓊瑤老師方面就比對什麼、如何比對、具體比對到什麼程度來重新做些功課,這需要些時間。
Q:既然瓊瑤開播前已經跟您諮詢了相關的侵權情況,為什麼後來沒有走法律途徑,而是寫公開信聲討?
A:一個完整的法律程式是需付出較大的時間成本的,從委託律師準備證據到起訴立案,開庭審理再到生效判決,通常需要花上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很顯然,這些工作是不可能在涉嫌侵權電視劇的首播周期內完成的,這對於瓊瑤老師來說,即使最終維權成功,也無異於“遲到的正義”,太過滯後,而選擇第一時間與電視劇製片方、播出方直接溝通以及向廣電主管部門行政舉報與投訴,既屬無奈之舉,也寄希望於就此能夠方便快捷地解決問題。
當然,直接走司法訴訟途徑維權也並非完全沒有捷徑可走,可以參照此前“錢鐘書先生書信拍賣案”,基於侵權事實進行充分的證據準備,向法院申請訴前臨時禁令,要求法院裁定禁止侵權電視劇的繼續播出,在緊急情況下,法院在48小時內即可做出臨時禁令的裁定。
當然,瓊瑤老師的公開信聲討,取得了非常大的輿論關注和社會反響,即將到來的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無論作為當事人還是智慧財產權律師、社會公眾,都期待著廣電主管部門能夠給出一個說法或積極地回應,這對於糾正影視行業的抄襲風氣、維護產業的健康發展是必要的。當然,如果事態走勢不能像瓊瑤老師所期待的,訴訟維權恐怕也將在所難免。
Q:至於最終是否侵權,具體如何判定?
A:相似作品間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關鍵看“是在借鑑創意,還是在抄襲表達”,前者無法界定為著作權侵權,而後者則屬於典型的著作權侵權。表達是什麼,就文學作品或影視作品而言,通常包括故事情節、重要橋段、人物安排與關係、命運發展、創意對白、個性描述、敘事連結創意等,通過這些方面的具體比對,來看是否存在表達上的實質性相似,應該說,基於初步證據做判斷,《宮3》在上述一些方面與《梅花烙》確有相似之處。就比對而言,既包括點對點的細節比對,而包括故事人物與敘事的整體融合性比對,不可割裂判斷。從整個影視行業的著作權侵權現狀來看,更多的是“改頭換面”、“偷龍轉鳳”的“高級抄襲”,個案判斷、綜合評價是非常必要的。
Q:抄襲多少比例構成侵權,法律對此有量化嗎?
A:法律上並沒有這樣一個比例,我看到圍繞這一著作權爭議的一個說法是“如果抄襲不超過20%就不構成侵權”,這個說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就侵權本身來說,只要有接觸且構成實質性相似,且實質性相似的內容構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創意表達,那么,就應當認定為著作權侵權。即便抄襲比例只有1%,但如果這恰恰是作品裡最具戲劇化、獨創性表達的橋段,也應當受法律保護,不能說因為抄得少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這個案子還有一個點值得關注,存在對瓊瑤有利的兩個證人。《宮3》的女演員戴嬌倩[微博],此前曾有一個採訪說《宮3》是脫胎於《梅花烙》的,她的這種表達是否可以足以對某些情節進行印證和說明,對《梅花烙》權益的保護是一個重要的證據。另外,一個叫李亞玲的編劇,也有公開言論說,於正曾試圖請她改編《梅花烙》,這個如果查證屬實,從抄襲、高級改編的主觀故意或者惡性來講,對瓊瑤老師比較有利。

連帶反應

《宮3》劇組內斗
於正大劇《宮》系列的第三部《宮鎖連城》還未播出,主創團隊中先上演了一出“宮斗大戲”。繼此前製片人於正斥主演戴嬌倩“《宮3》源於《梅花烙》”的言論後,昨日凌晨,戴嬌倩發了一篇長文“致媒體的一封信”。昨日中午,於正以《一個女明星的“自我修養”》回應,並@戴嬌倩,表示“送給情緒控制不及格的我自己”以及“送給表演課沒有及格的女明星”。
昨日,記者分別採訪到雙方,於正向記者表示,這是“本來沒有的事,結果鬧翻天。”記者詢問其是否還會跟戴嬌倩合作,於正表示“再說吧。”而戴嬌倩方面則表示,一切都已經寫在了網上。
戴嬌倩在聲明中將最近和《宮鎖連城》的一系列問題都做了解釋說明,自曝在昨日發布會開始一小時前,被通知“最好不要來發布會現場”,起因是之前的採訪中,戴嬌倩說《宮鎖連城》的故事源於《梅花烙》。同時,她也大膽爆料劇組給自己“特殊照顧”,“進組後不久的一次媒體探班,所有主要演員在場的群訪中,我就曾被工作人員多次阻擾,不得與大家一起接受採訪。”
於正對於戴嬌倩的指責一一進行回擊。他表示前日《宮鎖連城》發布會,是戴嬌倩自己提出放棄參加,原因是她和記者、於正所說的內容不一致,擔心記者會上尷尬;“特殊照顧”是戴嬌倩自己提出的,私下要求記者專訪,不和劇組一起參加群訪;關於不帶戴嬌倩宣傳的問題,是快樂大本營那邊不讓戴嬌倩上,自己也無能為力。昨日,記者問於正是否要和戴嬌倩“恩斷義絕”,於正表示,“再說吧。我不是生氣,是本來就沒有的事情鬧翻了天,我也沒有炒作,只是事實陳述。”
“《華胥引》抄襲門”
網易娛樂4月8日報導作為國內非常具有市場號召力的編劇,“於正劇”已經成為一種品牌,“金牌編劇於正”打造的劇總是能獲得大家的關注和高收視率。但是,近十年來伴隨著“於正劇”火起來的卻是對其持續不斷“抄襲”的質疑。
近日,2013年於正即將推出的新劇《鳳還巢之連城》又陷入了與網路熱門小說《華胥引》的“抄襲”風波,很多網友將於正作品逐個進行分析,得出“於正劇”與被“借鑑”劇大面積雷同,這其中有台詞雷同、情節雷同,甚至整部劇的人物結構雷同,故事進展雷同。這到底是抄襲還是借鑑?
恐怕只有觀眾心裡最清楚……

開庭審理

2014年12月5日,台灣作家瓊瑤訴內地編劇於正抄襲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委託代理人圍繞著著作權歸屬及許可權、21處“雷同”橋段是否構成抄襲等問題展開辯論。
開庭宣判開庭宣判
此次審理中,瓊瑤一方聘請中國電影文學協會副會長汪海林,擔任文學助理協助律師。

宣判

2014年12月25日14時,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陳喆(瓊瑤)訴余征(於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宣判之後

同行力挺判決

百餘編劇力挺判決
國內編劇界一直密切關注此案動向,曾有一百多位編劇聯署聲援瓊瑤。一審判決書宣讀之後,汪海林趙冬苓、六六等多名編劇發微博力挺瓊瑤和法院判決。編劇汪海林發文稱,“我代表中國電影文學學會,表達對北京市三中院就於正《宮鎖連城》侵權一案判決的支持和肯定。裁決體現了尊重原創、保護原創的法律精神,這一裁決打擊了抄襲剽竊非法改編的行為,是法制的勝利,體現了陽光下的公正。”

瓊瑤回應

對於這一結果,瓊瑤昨天下午迅速發聲:“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謝謝三中院,謝謝宋魚水法官、馮剛法官、張玲玲法官,謝謝內地的法律,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此時此刻,激動不已,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於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產權勝利了!”瓊瑤隨後還借用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的話表示,“瓊瑤訴於正一案,比他們創作一部劇本更具有深遠的影響力”,稱此是這場官司最正確的評價。並且,意猶未盡的瓊瑤還發布“周一見”預告,稱屆時將發布長微博,“談談我的心情和一切”。

法官回應

三中院法官認為,這個案件在法律層面有疑難問題,包括思想和表達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改編和合理借鑑的界限的劃分,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的具體元素。原告主張的人物關係、特定的情節以及特定情節串聯而成的整體,這些在以往案件中是不多見的,但在本案中有集中的體現。它提出了很多著作權保護客體中更細層面的內容,比過去傳統的整體作品的比對更深入了一個層次,即著作權法保護的元素由哪些構成。
至於案件的意義,法官認為本案在著作權法問題上以及在著作權獨創性認定以及侵權判定規則上,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可能會對其他案件有一定的參考意義。而在編劇領域,更鼓勵原創,不要有互相抄襲、改編等著作權侵權的行為發生,這樣才能更好地實現著作權法立法的目的。

於正回應

於正工作室公開發表聲明,聲明中表示“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我們對此表示遺憾。我們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因此,我們將依法提起抗訴,維護合法權益,並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決。”

強制執行

2018年1月
收案後,為核實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情況,三中院執行法官多次撥打申請執行人陳喆(瓊瑤)提供的被執行人余征(於正)聯繫電話,但均提示對方已關機。
2018.01.12
為積極促成被申請人主動履行判決內容,在電話聯繫未果後,執行團隊向被執行人的戶籍地、申請執行人所提供的被執行人經常居住地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傳票,但相關司法專郵均被退回。
2018年1月
同月,該院執行團隊通過調閱審判卷宗聯繫到被執行人的訴訟代理人,但其表示已不再代理執行案件,也未保留原委託人的聯繫方式。
2018.01.25
執行團隊通過被執行人的微博向其告知案件執行相關信息,但未得到任何回應。
2018.02.08
執行團隊前往被執行人所在公司尋找被執行人並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該公司前台以被執行人不在公司、不能替其接收法律文書為由拒絕接收送達文書。
2018.03.01
執行團隊再次向被執行人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所在公司住所地郵寄了傳票。
2018.03.08
被執行人委託代理人到三中院接受第一次談話。
2018.03.19
被執行人委託代理人在第二次談話過程中,表示其未履行道歉義務,但其正與申請執行人聯繫和解事宜。後申請執行人陳喆的代理人向三中院表示不接受對方提出的執行和解條件,要求三中院強制執行。
2018.04.26
因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判決內容,且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執行和解,北京三中院在《法制日報》第四版刊登本案執行依據。
申請執行人陳喆(瓊瑤)要求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判決主要內容,且所需費用由被執行人余征(於正)負擔。
根據本案執行依據的要求,余征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陳喆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余征承擔。
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2018年5月,因為於正被判侵權遲遲不向瓊瑤道歉,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制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2018年5月23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於正承擔,他現已將錢交付。這意味著,該院審結的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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