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擬定全縣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制度、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行業管理及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定額的執行和綜合管理工作。
(二)負責指導落實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報全縣住房保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房屋拆遷計畫的編報與實施,審批和管理全縣房屋拆遷工作。
(四)負責全縣城市供熱事業管理工作,擬定城市供熱發展規劃、實施計畫和供熱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全縣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及管理維修;組織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指導縣城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查處違反城市管理有關法規的行為。
(六)負責擬定全縣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房地產管理和重點建設等工作。
(七)負責工程實施階段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全縣建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參與重大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工程建設保險與擔保工作;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負責限額以內建築工程的招投標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房地產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擬定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銷售許可;組織住宅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全縣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政策的監督實施;負責新型牆體建築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管理工作。
(十)負責執行工程建設抗震設防、人防政策及技術標準。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5個內設機構。各內設機構職責配置如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綜合組織協調;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和規範性檔案;辦理文秘、檔案、會務、提議案辦理、保密、信訪、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計畫生育、幫鄉扶貧、財務等工作業務;負責對外聯絡、接待以及公用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人事上報和管理工作;承擔文書、工程資料的歸檔、查閱工作。
2、市城市建設股
負責擬定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道路、排水、亮化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市政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負責城鎮供熱、供水、市容環衛、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城市管理等業務的指導工作。
3、村鎮建設股
負責指導建制鎮、集鎮、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小城鎮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小康農宅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負責管理村鎮檔案,指導推廣村鎮建築新成果、新技術、新標準;指導村鎮綜合開發與建設及人居生態環境治理,組織村鎮建設試點。
4、工程建設股
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及工程建設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程項目施工企業資質審查;監督執行工程項目業主和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行為以及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承辦全縣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實施階段監督管理及竣工備案,組織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負責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收費的審核收繳工作;負責節能建材的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建築新科技、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套用,監督建築節能工作;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處理。
5、住房建設股
負責擬定全縣住房與房地產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管理和房改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預售、銷售許可;組織住宅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負責住宅產業現代化與住宅性能認定管理;指導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擬定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綜合配套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執行;承辦中央、省、市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

直屬單位

1、環縣建築工程質量(安)監督站,為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掛靠辦事機構,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查處工程參建各方不良質量安全行為;負責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及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開展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檢查;負責受理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投訴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各類獎項的初審上報工作。
2、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掛靠辦事機構,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實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人員工作職責和財物管理制度;負責對各執法中隊的執法檢查、審查和督辦行政案件、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考核等執法監督工作。
3、環縣房地產管理局,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行政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負責全縣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服務;辦理房地產轉讓(買賣、贈予、繼承、入股、合資、收購、兼併、以房地產抵債等);商品房預售契約登記備案,房屋租賃契約登記備案;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租賃證;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測繪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房屋測繪成果審核。查處房地產交易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調處房地產交易中的糾紛;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調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4、環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縣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對縣城市容環境衛生實施正規化管理;負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清運、公廁清掏、環衛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參與查處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等違法行為,履行市容環衛管理監察職責。
5、 環縣園林管理局,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綠化規劃編制,承擔城區公共綠地雕塑、園林小品、街道行樹的種植施工和管理養護以及機關單位庭院綠化任務下達、督促落實和管理監察。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單位35%的綠地面積;及時查處損壞公共綠地、園林雕塑、街道行樹等各種行為。
6、成立環縣城市供熱管理辦公室,為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掛靠辦事機構,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副主任各1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城市供熱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城市供熱的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縣城供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縣城供熱行業管理;負責全縣供熱體制改革。
7、環縣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依法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
10、環縣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關於房改、住房保障工作方針、政策;依據省、市、制定的巨觀政策和我縣實際,負責擬定實施全縣住房政策規劃、年度計畫、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規定;擬定實施我縣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編制實施我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實施我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審批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實;負責住房保障資金及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1、環縣城建監察執法大隊,正科級事業單位,承擔縣城規劃區內的拆遷和違法違章建築查處,打擊破壞市政公用設施違法行為,並配合其他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和專項檢查。
12、環縣人民防空管理辦公室,在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掛牌子,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規政策,制定全縣人防建設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設規劃、後勤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制定和落實人防指揮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和人防宣傳教育計畫並負責實施。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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