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環境稅不以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環境保護是其根本使命。這一目的和使命造就了有別於一般財政性稅收的獨特稅制機理,對其進行研究必須突破既有的稅制設計思路,跳出傳統的稅法原理桎梏,整合多學科知識,實現環境稅法研究的整體轉向。
《環境稅整體化研究:一種稅理、法理與技術整合的視角》在知識整合和稅收立法技術視角下聚焦"環境稅整體化研究",注重環境稅法理論與實務的互動融通,凸顯和展示環境稅法價值、立法目的、建制原則、立法模式、構成要件與具體制度之間的邏輯脈絡。這與以往割裂環境稅情理、稅理與法理之間內在關係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徑路有很大不同。
《環境稅整體化研究:一種稅理、法理與技術整合的視角》所作的嘗試和努力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和開拓性,既可以構建起環境稅的法理體系,豐富環境稅法的方法論意蘊,推動環境稅統一立法與實踐;又可以構造出環境稅立法技術學的整體框架,推進稅收立法技術學的理論研究;還可以為單行稅法的理論研究和立法、法實施,乃至整體認知提供一種可供借鑑的分析框架和思路方法。
作者簡介
葉金育,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社會學博士後,《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編輯部主任。兼任湖北省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
出版《稅法整體化研究:一個法際整合的視角》(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契約的稅法考量》(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二作者)專著2部。在《法學家》《法商研究》《法律科學》《現代法學》《體育科學》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2項)、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青年項目、中國法學會一般項目(2項)、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一等資助項目)等7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
圖書目錄
導 論
第一章 環境稅價值整合:在環境法與稅法之間
一、問題意向
二、環境問題的治理手段述描:轉型中的環境法與稅法
(一)環境法與稅法的各自向度
(二)環境法與稅法的互動:連線生態和經濟
三、環境法與稅法理念的交錯與整合
(一)量能課稅:稅法理念滲入環境法
(二)可持續發展:環境法理念影響稅法
四、法際整合下規制工具選擇的考量基準
(一)規制工具選擇的影響因素:以車船稅定性為中心
(二)規制工具選擇的基準與立場
五、規制工具選擇的整體布局:以環境財政工具為中心
(一)層次:加大稅制綠化度
(二)第二層次:逐步實施環境稅
(三)第三層次:合理配置規制工具
第二章 環境稅立法目的:從形式訴求到實質要義
一、問題意向
二、目的條款:環境稅立法目的的形式訴求
三、立法目的:環境稅法目的條款的內容選擇
(一)可供選擇的立法目的
(二)目的選擇的考量基準
(一)首位立法目的:環境保護
(二)次位立法目的:財政收入
(三)環境保護與財政之限度:納稅人權利保護
五、結語
第三章 環境稅法原則:從量能課稅到量益課稅
一、問題意向
二、稅法建制原則之傳統核心:量能課稅
(一)從稅收正義到稅法建制原則
(二)量能課稅原則的核心位置
(三)量能課稅的度衡基準
三、量能課稅之於環境稅:度衡不能與邏輯不合
(一)環境稅“歸責→應益”的制度邏輯
(二)量能課稅之於環境稅:“歸責”不能
(三)量能課稅之於環境稅:“應益”不合
四、量益課稅原則的環境稅證立
(一)證立前提:量益課稅的語詞表達
(二)證立路徑:從環境責任到量益課稅
(三)證立邏輯:從立法目的到稅制機理
五、量益課稅與環境稅之體系互動
(一)資源稅能源稅:使用者負稅原則
(二)污染稅:污染者負稅
(三)生態補償稅等:受益者負稅
六、量益課稅與環境稅制的互動共進
(一)量益課稅推動環境稅制體系化
(二)量益課稅填補環境稅制漏洞
(三)環境稅制深化量益課稅原則
第四章 環境稅立法模式——以污染稅統一立法為依歸
一、問題意向
(一)政策文本中的環境稅語詞
(二)污染稅的內在機理:一體化的排放稅和產品稅
(三)污染稅統一立法的提出
三、污染稅統一立法的論證
(一)統一立法與稅權控制
(二)統一立法與稅制簡化
(三)統一立法的實踐考察:以荷蘭環境稅立法為借鏡
四、污染稅統一立法的展開:以《環境保護稅法》的制定為基點
(一)污染排放課稅:排污費改稅的立法進階
(二)污染產品課稅:從消費稅到環境稅
(三)《環境保護稅法》的制定
第五章 環境稅構成要件——以稅收構成三維理論為核心
一、問題背景與研究意向
二、稅收構成要件:一個被誤讀的理論體系
三、稅收構成理論再造的根基
(一)稅收構成理論的法定基石
(二)稅收構成理論的體系思維
(三)稅收構成要件的機能轉向
四、稅收構成三維理論的提出與證成
(一)稅收構成三維理論之建構
(二)三維理論的層級詮釋與邏輯證成
五、三維理論的環境稅面向:作為法學方法論的一體適用
(一)面向環境稅法的三維理論
(二)三維理論的環境稅機理
六、三維理論的環境稅調適:基於污染排放稅要素之分析
(一)相同的“方面”與“要件”
(二)不完全一樣的“構成要件要素”
第六章 整體化視域下的環境稅稅制設計——以污染排放稅制要素選擇為樣本
一、問題意向
二、定性要素系統設計
(一)稅收客體稅目
(二)稅收客體歸屬
(三)納稅主體
三、定量要素系統設計
(一)計稅依據
(二)稅率
(三)稅收特別措施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四、征管規則設計:以征管機制創新為中心
第七章 環境稅的法際互動與制度協調——以環境稅、消費稅與資源稅協同規制為中心
一、問題意向
二、分析起點:知識整合視角下的“領域法學”
(一)科際整合與學科交叉
(二)稅法交叉:“領域法學”的整合思維
三、稅法整合:環境相關稅的機理描述
四、目的交叉:環境相關稅的目的考察
(一)環境稅立法目的:從環境保護到納稅人權利保護
(二)消費稅立法目的:從財政收入到環境保護
(三)資源稅立法目的:從級差收入調節到環境保護
五、稅制重疊:目的交織下的稅目衝突
六、制度協調:環境相關稅法的分界基準
(一)稅制協調核心標尺:環境相關稅的目的序位
(二)稅制協調輔助設施:環境相關稅的征管技術
一、環境保護稅立法中的程式進位
二、《環境保護稅法》中的“政策變遷”
三、“排污費”改“稅”規範述評
四、《環境保護稅法》的進步空間
(一)立法目的
(二)稅名、徵稅範圍與稅目
(三)稅收減免
(四)激勵與懲罰機理
(五)征管機制
(六)稅負測度與權力配置
(七)支出與用途
(八)政策工具協調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