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實用版法規專輯》中的解讀都是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並用囹標示出來,簡單明了、通俗易懂,涵蓋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糾紛與難題。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如損害賠償金額標準)等內容,幫助您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環境保護:實用版法規專輯》主要彙編了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實用版法規專輯”除延續上述“實用版”系列特點外,兼從某一社會經濟生活領域出發,收錄、解讀該領域所涉重要法律制度,為解決該領域法律糾紛提供支持。
基本介紹
- 書名:環境保護-實用版法規專輯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185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制出版社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9306659, 750930665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權威出版——《環境保護:實用版法規專輯》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法律、行政法規的權威出版機構
精選法脫——收錄常用法律檔案,為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條文規定
專業解讀——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
實用附求——提煉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等內容,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法規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實用附錄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節錄)
精選法脫——收錄常用法律檔案,為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條文規定
專業解讀——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
實用附求——提煉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等內容,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法規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實用附錄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節錄)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7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99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年10月28日)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2008年5月15日)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998年11月29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2003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年7月21日)
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
(2003年2月28日)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06年1月24日)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年10月9日)
實用附錄: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節錄)
(198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7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99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年10月28日)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2008年5月15日)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998年11月29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2003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年7月21日)
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
(2003年2月28日)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06年1月24日)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年10月9日)
實用附錄: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節錄)
文摘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 【環境質量標準】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囹環境質量標準,是指對一定區域內在限定時間內各種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所作的綜合規定,它是衡量環境質量的依據、環境政策的目標、環境管理的依據,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
圈從層級上分為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從對象上分為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等。而每個質量標準又分為若干具體的質量標準,其中有依據對象劃分,如水環境質量標準又分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也有依據不同區域劃分,如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又分為三類地區(一類地區通常指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療養地等;二類地區指城市規劃區中確定的居民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名勝古蹟和廣大農村地區;三類區是指大氣污染程度比較重的城鎮和工業區,以及城市交通樞紐等)。
第十條 【污物排放標準】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九條 【環境質量標準】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囹環境質量標準,是指對一定區域內在限定時間內各種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所作的綜合規定,它是衡量環境質量的依據、環境政策的目標、環境管理的依據,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
圈從層級上分為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從對象上分為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等。而每個質量標準又分為若干具體的質量標準,其中有依據對象劃分,如水環境質量標準又分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也有依據不同區域劃分,如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又分為三類地區(一類地區通常指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療養地等;二類地區指城市規劃區中確定的居民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名勝古蹟和廣大農村地區;三類區是指大氣污染程度比較重的城鎮和工業區,以及城市交通樞紐等)。
第十條 【污物排放標準】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