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新釋與例解

環境保護法新釋與例解

《環境保護法新釋與例解》是2003年北京日報出版社(原同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廣成。

基本介紹

  • 書名:環境保護法新釋與例解
  • 作者:趙廣成
  • ISBN:9787805936185
  • 頁數:460
  • 定價:24.0
  • 出版社:北京日報出版社(原同心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4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進步,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經濟法律、行政法律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先後公布,可以說,我們現在已經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亦已初步形成。這對於我國人民安居樂業、市場有序競爭、政府依法行政,對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無疑將起到巨大的作用。
法律規範的抽象性和法律語言的專業化,給廣大人民民眾對法律內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礙,同時也給司法和執法工作者對法律的適用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加之,我國現有法律尚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法律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要問題。
為了使廣大讀者了解我國法律的具體內容和司法適用,我們約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共同撰寫了這套《新世紀常用法律新編系列》,對我國常用的近50部法律依循法條的順序,分關鍵字解釋、理解與適用、案例與評析等三大部分對各個法條的立法原意和具體適用作了全面的說明。在關鍵字解釋部分,對本條中的主要語彙進行定義性說明,以防杜適用中的分歧;在理解與適用部分,對本條的內容及其運用作具體闡述;在案例與評析部分,精選與本條有關的具體案件進行評點,以加深理解。
本套叢書著力反映我國新近的成熟理論和司法實踐。全部內容均結合最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相關法律的修改也在文中相應部分作出明確說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法的立法宗旨
第二條 (環境的概念)
第三條 (本法的適用範圍)
第四條 (環境保護科研、教育、環境知識的普及)
第六條 (公眾參與原則)
第七條 (環璋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 (環境保護獎勵)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 (環境質量標準)
第十條 (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十一條 (環境監測和環境關況公報)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夫劃的制定)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現場檢查)
第十五條 (跨行政區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的防治工作的協商、協調解決)
第三章 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十六條 (各級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
第十七條 (對自然環境的何護和管理)
第十八條 (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的特別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 (資源開發時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第二十條 (對農業環境的保護)
第二十一條 (對海洋環境的保護)
第二十二條 (城市規劃中的環境保護要求)
第二十三條 (城鄉建設中的環境保護要求)
第四章 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條 (排污單位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二十五條 (工業企業防治污染技術改策)
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的“三個同時”制度)
第二十七條 (排污申報登記制度
第二十八條 (排污收費制度
第二十條 (限期治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要求的技術和設備的禁止引進)
第三十一條 (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環境污染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的處理方法)
第三十三條 (有毒化學品和放射性物質污染的防治)
第三十四條 (國內污染轉嫁的禁止)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環璋違法行為的為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六條 (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 (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及其責任人員的行玫責任)
第三十九條 ((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行政處罰)
第四十條 (環境行政複議與環境行政訴訟)
第四十一條 (環境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第四十三條 (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破壞自希有資源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環境監督管理人員違法失職作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 (我國締結的環境保護國際公約的效力
第四十七條 (時間效力)
後記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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