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爾馬女公爵和哈布斯堡王朝攝政。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西班牙的卡洛斯一世)的私生女。任尼德蘭總督期間(1559~1567),起初同情尼德蘭民族主義者,試圖緩和對西班牙統治的不滿情緒。1567年召集僱傭軍鎮壓加爾文教派極端分子。阿爾瓦公爵被派到尼德蘭後不久,瑪格麗特辭職。
基本介紹
- 本名:瑪格麗特·德·帕爾瑪
- 別稱:不詳
- 所處時代:哈布斯堡王朝
- 性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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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私生女
帕爾瑪公爵夫人瑪格麗特(Margaret, Duchess of Parma; Margaret of Parma)(1522年12月28日—1586年1月18日),16世紀西班牙王族,尼德蘭總督(1559—1567年在任)。她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的私生女。瑪格麗特的母親約翰娜·瑪麗亞·范·德·基恩斯特是弗蘭德斯(今天荷蘭、比利時一帶)人,在當時的法國蒙提尼領主查理·德·拉萊恩家中當侍女。16世紀的歐洲,讓家中侍女為尊貴的男性客人侍寢是上流社會重要的待客之道。約翰娜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珠胎暗結,生下了瑪格麗特。由於是私生女,出生後的頭幾年瑪格麗特是在普通人家度過的。後來查理得到了訊息,便派人將她接到奧地利,交由自己的姑母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女大公和妹妹匈牙利王后瑪麗撫養。這兩位貴婦皆當世女傑,先後出任尼德蘭總督(瑪格麗特1507—1530,瑪麗1530—1555),為哈布斯堡家族守牧這塊最富庶的領地,是卓越的政治家。查理本人就是由瑪格麗特撫養長大的。很顯然,他希望女兒肖似姑奶奶和姑姑。1533年,瑪格麗特第一次正式覲見父皇。查理很高興地看到女兒正逐漸成長為他理想中的樣子,於是欣然下旨令其認祖歸宗,並賜予封號(Margaret of Austria)。
出嫁大公爵
女兒是中世紀歐洲貴族重要的政治資源,對於靠王朝聯姻起家的哈布斯堡家族更是如此。1527年,年僅5歲的瑪格麗特就被許配給教皇克雷芒七世的外甥佛羅倫斯公爵亞歷山大·德·美第奇,雙方於1533年舉行了訂婚儀式。不過公爵卻無福消受美人,尚未成婚就在1537年遇刺身亡。查理不可能讓女兒獨守空閨,終於在1538年讓她真正披上了嫁衣,這次的新郎是教皇保羅三世的外孫帕爾瑪公爵渥大維·法爾內斯。誠然,為政治結合的兩人談不上有感情,事實上瑪格麗特也不喜歡這個比自己小三歲的丈夫。但3年後,當遠征阿爾及爾的公爵被人用擔架抬回家的時候,她找到了身為法爾內斯夫人的感覺。1545年,瑪格麗特為渥大維生下一對孿生子,其中一個未及序齒便夭折了,活下來的一個順利長大成人,他就是後來的尼德蘭總督、下一任帕爾瑪公爵亞歷山大·法爾內塞。
尼德蘭總督
1599年,瑪格麗特的異母弟弟腓力二世從尼德蘭返回馬德里參加加冕儀式,臨行前指定她繼任總督一職。本來,瑪格麗特受到家族中兩位長輩的精心培訓,完全可以成為出色的總督。但處理此起彼伏的暴亂和起義卻超出了她的能力範圍。西班牙的專制統治和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