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瑞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市府西路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工作;負責工業產業政策的監督執行。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目標、規劃,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有關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五)制定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指導協調全市中小企業發展。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和推動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工業信息化項目庫,負責備案、核准、審批規劃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承擔全市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負責督促工業企業落實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煤炭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八)承擔工業企業交通運輸協調的職責;指導協調現代物流工作。
(九)建立服務全市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
(十)負責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負責有關行業協會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
(十一)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
(十二)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協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企業和農村等各領域信息化工作;會同通信、廣播電視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負責全市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
(十四)負責指導工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宣傳培訓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工業、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改造。
(十五)負責全市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行業主管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食鹽流通、銷售的行業主管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工信局主管鹽業工作,負責食鹽的專營工作,制定和執行鹽業產業政策,負責工業鹽等非食用鹽管理,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保密、政務公開、重要檔案及材料起草、機關目標管理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老幹部管理服務相關工作。
2.經濟運行股。負責擬定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和信訪,協調有關部門最佳化經濟環境;建立政府與重點工業企業之間的聯絡溝通平台;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組織擬訂工業規劃、監督工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工業考評工作。
3.政務服務股。負責組織擬訂工業產業規劃以及工業發展政策,監督工業產業政策的執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指導和推動企業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進行升級改造,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審批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工業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工業項目庫建設;承擔冶金建材、紡織服裝、裝備製造、有色金屬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目標、規劃,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申報工作;負責監督工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4.行業管理辦公室。承擔我市產業行業管理,以及有關行業協會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船舶、新型建材、鹽業等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專營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準入條件、行業規範的執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目標、規劃。指導市牆體革新辦公室、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公室工作。擬訂本地區發展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和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辦法,協調相關部門,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推廣套用;開展牆改和散裝水泥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土地資源和環境,節約能源。
5.信息化推進股。負責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企業和農村等各領域信息化工作;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信息化項目庫建設和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負責監督信息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指導通信業的安全生產管理。

現任領導

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曹名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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