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交通運輸局

瑞安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瑞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2011〕48號),設立瑞安市交通運輸局。

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行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瑞安市萬松東路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標準,加快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積極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綜合改革。負責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二)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區域、城鄉交通發展。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公共運輸、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等專項規劃。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參與編制鐵路、軌道交通(含市域鐵路、捷運等,下同)專項規劃。
(三)負責協調綜合交通建設,統籌安排項目建設時序。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監督指導村道建設、養護工作。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管理。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和規模建議。
(四)負責協調推進綜合運輸發展,監督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及城鄉客貨運有關設施管理。參與推進海港、陸港、信息港等聯動發展,引導多式聯運,最佳化運輸結構。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監督管理。負責船舶檢驗以及相關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維修、汽車租賃等行業監督管理。
(五)負責公路、水路、港口和公共運輸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航道網路運行監測和協調。
(六)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工作。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岸線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
(七)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牽頭構建數字交通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技術標準和規範。
(八)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交通有關規費以及減輕企業負擔相關政策實施。指導交通領域投融資平台和機制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交通運輸國有企業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加強綜合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加快推進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著力構建海陸空多元立體、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慧型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最佳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努力構建“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體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改善服務、提高效率,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海港、陸港、信息港等聯動發展,聚焦多式聯運,著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強交通運輸領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目標考核、新聞宣傳、信訪、檔案、機要、保密、會務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報告。負責領導重要批示件、人大政協建議提案、政務平台和市長熱線等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和專項重點工作督查。承擔綜合交通信息化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
(二)法規科(掛執法監督科牌子)。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以及合法性審核。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負責執法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領域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參與相關行政複議、應訴、聽證、調解工作。參與執法案卷考評工作。負責執法案件的對外協調和司法銜接工作。
(三)計財科。負責機關預決算編制、執行,以及機關資產、政府採購等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全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審計。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其財務預決算情況。提出行業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投資計畫的財務管理政策建議,指導交通建設投融資工作。負責執法裝備的採購、使用和管理。
(四)規劃科(掛交通產業科牌子)。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公共運輸、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等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性統計,研究分析全市交通經濟運行情況。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改革計畫。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組織、指導交通工程項目的前期規劃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承擔綜合交通產業培育相關工作。
(五)建設科。協調綜合交通項目建設,提出全市交通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建議,監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進度。承擔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核、施工圖審查和竣(交)工驗收。負責交通建設招投標、資質、信用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技術、試驗檢測、監理等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參與地方鐵路、城際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承擔市現代綜合交通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運輸科。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及相關服務業的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執行運輸技術規範,維護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站場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量的統計及資料彙編。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政策。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年審申報。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和春運、搶險救災、軍運工作。承擔市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審批科。負責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審批工作。牽頭負責交通運輸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有關技術審查工作。
(八)安全科。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監督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維穩安保等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組織或參與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性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組織工作,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擬訂應急保障預案並監督實施。
(九)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20名(含市交通戰備辦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紀委書記1名;中層領導職數7名。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按正股級配備。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賈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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