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負責人:王鵬
副局長:張光健、李彥俊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藏羌醫發展的政策。制定全縣衛生健康、中藏羌醫技術規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中藏羌醫服務資源配置。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擬定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定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國家和省、州相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幹部醫療保健政策措施,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擔中藏羌醫藥管理職責。代管群團組織縣計畫生育協會,並指導業務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負責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理縣”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促進衛生健康資源向基層延伸。三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水平,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強化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全縣生育政策,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擬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自治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搶險和食品安全風險論證,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通報論證結果。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論證結果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立即採取措施,對監管中發現需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並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負責藥品(含藏羌醫藥)和醫療器械生產、銷售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4.與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水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配合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水務局擬定實施中藏羌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藏羌醫藥的扶持政策,指導中藏羌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藏羌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加快中藏羌醫藥產業化發展。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加強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預決算、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目標績效管理、綜治維穩、政務公開和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指導督促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衛生健康設備政府採購管理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資金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負責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匯總分析各種數據報表。承擔委機關對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民族團結單位創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班子隊伍建設、群團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擬訂衛生健康、中藏羌醫人才和科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人才表彰獎勵。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技術人員研修、學習工作等的審查和轉報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機關關心下一代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學教育質量監督和檢查。
(三)醫藥醫政股(綜合監管與職業健康股)。負責衛生健康、中藏羌醫等工作中有關重大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執業準入。擬定醫療事故鑑定的管理制度。協助開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污染防治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放射診療設施設備管理。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貫徹執行國家中醫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理縣中藏羌醫事業發展規劃、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理縣中藏羌醫資源配置。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專項調查治理。健全職業健康監管支撐保障體系,承擔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衛生健康股(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定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事件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負責擬訂理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依法管理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等相關危害因素監測;督查重點行業和區域內愛國衛生工作。負責擬訂愛滋病、包蟲病、鼠疫、結核、B肝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理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理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省、州、縣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擬訂理縣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針對民營醫療機構制定優惠衛生政策。負責離退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預防保健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縣預防保健工作。指導理縣保健基地醫院和保健隊伍建設。負責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指導老年人健康協會工作。
人員編制
理縣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