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教育評價基礎

現代教育評價基礎

本書共9章,包括教育評價概述;教育評價的歷史和發展;教育評價的一般過程;教育評價制度;教育評價標準編制;教育評價信息蒐集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教育評價基礎
  • 類型:教育
  • 出版日期:2004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806161856
  • 作者:吳鋼 許鈞偉
  • 出版社:學林出版社
  • 頁數:321 頁
  • 開本:32, 0開
  • 品牌:學林出版社
媒體推薦,圖書目錄,文摘,

媒體推薦

前言
我國是“考試”的故鄉,早在公元60s年就產生了封建科舉制度,但是,遺憾的是沒有形成系統的教育評價理論。美國人泰勒在“八年研究”中首次提出了教育評價的系統理論,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發展歷史,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西方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體系。在我國,教育評價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恢復和興起以來,已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初步建立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理論和方法體系,較好地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1996年11月本人撰寫的《現代教育評價基礎》得到了上海市馬克思主義學術著作出版基金的資助,由學林出版社出版。7年多來,該書在普及教育評價基礎知識和基本方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也暴露出了該書的一些不足。期間,本人在原有教育評價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探索切合我國實際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取得了較為有效的成果,突破了泰勒模式以教育目標作為評價教育活動唯一依據的局限,由對學生學習質量和發展水平評價,發展到對整個教育過程其他方面的評價,如:教師評價、校長評價、辦學水平評價等等。在汲取中外教育評價主要模式精華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提出了發展性目標評價模式,其基本內容是: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和開展教育活動的現實條件,確定和檢驗教育目標;依照教育目標、評價對象和條件、與教育活動有關人員的願望和需要以及現有的各種規章制度和科學理論,設計出以評價標準為核心的評價方案;遵照評價方案,實施評價活動。在評價活動中,注重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的有機結合以及多種評價類型的薴合,重視反對意見和非預期性效果,有效運用計算機技術,完成和反饋教育評價報告,用教育評價制度控制和制約整個評價過程,以確保評價質量。
本人認為一種理論如果不能較為有效地指導實踐活動,那么這種理論是沒有生命力的,也是沒有多大價值的;一種理論如果能較為有效地指導實踐活動,或者它有與之相配套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體系,那么這種理論便是有生命力的,也是有較大價值的。在教育評價實踐活動中,本人開發了與發展性目標評價模式相適應的評價方法和技術,並且,得到了評價實踐的有效檢驗。實踐證明,發展性目標評價模式及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方法和技術體系是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特別是與我國當前教育事業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為了與讀者分享七年來的教育評價研究和實踐成果,在學林出版社領導和編輯同志的支持和鼓勵下,本人對1996年11月出版的《現代教育評價基礎》進行了修訂。考慮到讀者閱讀的連續性和學習效率,在修訂時儘可能保持原書的體例和結構,只是在內容上進行修改、補充和拓展。在寫作過程中,參考汲取了有關學者和研究生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此表示感謝!
本書可作為高等院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評價”課程的教學參考書,也可作為中國小教師、高等院校行政管理人員、督導人員培訓的事考讀物。由於本人水平所限,本書不足之處實難避免,真誠希望讀者批評指正。
作 者
2004年5月1日於
上海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教育評價概述
第一節 教育評價的概念
第二節 教育評價的功能、作用和意義
第三節 教育評價的主要類型
第四節 教育評價的主要模式
第五節 教育評價的研究對象、內容和方法
第二章 教育評價的歷史和發展
第一節 教育評價的源流
第二節 西方教育評價的發展歷史
第三節 我國教育評價的發展歷史
第三章 教育評價的一般過程
第一節 評價方案準備
第二節 評價方案實施
第三節 評價報告編寫
第四節 評價結論反饋
第五節 評價心理的調控
第四章 教育評價制度
第一節 建立教育評價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節 建立教育評價制度的基本條件
第三節 建立教育評價制度的系統思考
第五章 教育評價標準編制
第一節 教育評價標準概述
第二節 教育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
第三節 教育評價評定標準的制定
第四節 教育評價標準編制案例
第六章 教育評價信息蒐集
第一節 教育評價信息的主要來源
第二節 確定教育評價信息源數量的抽樣技術
第三節 蒐集教育評價信息的主要方法
第七章 教育評價信息處理
第一節 教育評價信息的定性處理方法
第二節 教育評價信息的定量處理方法
第八章 教育評價的再評價
第一節 教育評價再評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教育評價再評價的方法
第三節 教育評價再評價的實施
第九章 教育評價的實踐
第一節 教師工作評價
第二節 學生評價
第三節 學校教育質量自我評價
第四節 社區教育評價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文摘

書摘
教育評價類型是具有共同特徵的教育評價所形成的種類,它反映了同種類型的教育評價具有相同的特徵,評價者可以根據不同的評價活動選擇相適應的評價類型,以獲取評價工作的最大效益。
一、按評價涉及的範圍分類
(一)巨觀教育評價
這是以教育的全領域或涉及巨觀決策方面的教育現象、措施為對象的教育評價。如對教育目標、教育結構、教育制度和教育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評價。它是總體的、全局性的、戰略性的。這種教育評價是以社會系統或教育系統作為評價主體,教育與社會相互作用關係狀況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依據是教育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的程度。這是教育系統進行診斷、調整和完善的評價行為,旨在調整教育發展戰略,改進教育工作,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並促進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二)中觀教育評價
它是以學校內部各方面的工作為對象的教育評價。如辦學水平、辦學條件、領導班子、教師隊伍,以及教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體衛工作、總務工作,以至教師教學、班主任工作、團隊工作和家長工作,等等。這種教育評價是以社會教育評價機構、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或學校系統作為評價主體,學校內部工作狀況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準則是某一時期教育方針、政策和中心任務,或某項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狀況,或學校的教育質量。這是學校系統進行
診斷、總結和完善的評價行為,目的在於改進學校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三)微觀教育評價
這是以學生髮展為對象的教育評價。如學生學業成績、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審美情操、勞動技能、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這種評價是以學校教師作為評價主體,學生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標準是以學生德、智、體、美、勞等發展水平為標誌的教與學的關係狀況,以此推進教育工作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二、按評價的價值標準分類
(一)相對評價
它是指在評價對象的集合總體中選取一個或若干個對象作為價值標準,然後將其餘評價對象與其進行比較,或者是用某種方法把所有評價對象排列成先後順序。這種評價無論評價對象集合總體狀況如何,都可以進行比較,找到各自的相對位置,因而適應性強,套用面廣,便於比較。譬如,常模參照評價指的是教師聯繫先前其他學生在這個測驗十的表現來解釋現在學生的成績,先前的那些學生被稱作常模組;教師說某個學生“在一個能力傾向測驗上的得分足90百分等級”,意思就是說這個學生的測驗成績高於常模組90%的人的成績;等等。可見,每個個體都可以了解到自己在這個集合總體中的優劣狀況,能激發被評價者的競爭意識,特別適用於定額選拔。但是,由於這種評價實質上是“在矮子裡選高子”,選出的高子未必真高,為此,評價結果不一定能表示被評價者的實際水平,只表示他在該集體中的相對位置,客觀性較差。另外,不管個人努力如何,進步多大,都要受“兩頭小、中間大”的限制,容易使被評價者產生激烈的、無休止的競爭,挫傷一部分人的積極性。
(二)絕對評價
這是在評價對象集合之外,確定一個客觀標準,評價時,將評價對象與這個標準進行比較,評價其到達標準的程度,作出價值判斷。譬如,標準參照評價不依賴於其他學生的表現,而是依賴於學生對所測內容的實際掌握情況。這種評價由於有一個可以信賴的客觀標準,能保證評價科學、準確,容易使評價者心安,被評價者信服,維持心理平衡。評價後,被評價者能把握自己的實際水平,明確自己與客觀標準之間的差距,可激勵其積極上進。但是,絕對標準也是由人來制定和掌握的,難於避免主觀性,很難做到完全客觀、公正、合理等。除此而外,這種方法不易表現個體在集體中的位置和進步,不利於形成競爭氣氛。
我們知道,教育評價目的在於促進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因此,絕對評價在教育評價中應居於核心位置。但是,判斷集體中個體優劣、確定個人相對位置的相對評價,仍有它獨特的意義。在實施評價時,應在以絕對評價為主的前提下,把這兩種評價結合起來。
(三)個體內差異評價
這種評價是把評價對象集合總體中的各個元素的過去和現在進行比較,或者一個元素的若干側面相互比較。譬如,成長記錄袋評價(portfolio assessment),也稱檔案袋評價等。對於個體內差異評價來說,由於充分照顧到了個性的差異,在評價過程中不會給被評價者造成壓力。可是,它也有很大的弊端。首先,由於個體內差異評價既不與客觀標準比較,又不與其他被評價者比較,很容易使被評價者坐井觀天、自我滿足;其次,評價是按一定的價值原則進行的判定,沒有標準又沒有比較,很難令人相信是一種評價。所以,一般來說,這種評價常常與相對評價、絕對評價結合起來運用。
(四)政府為評價工作的開展有明確的政策和法律的規定
西方教育評價在興盛階段,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保證了一些方面評價工作的開展,譬如,美國1965年經過修正後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第一條規定,評價的宗旨就是為貧窮兒童提供輔助教育,特別規定分配教育經費要以對每一學區每年進行評價的結果為依據。評價時要使用合適的標準測驗,以法案第一條確定的目標為範圍。這些政策和法規,為建立系統的評價制度奠定了合法化的基礎。在我國,1985年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對教育進行評價的問題。1986年3月25日,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第七個五年計畫的報告》中提出:“要加強教育事業的管理,逐步建立系統的教育評價和監督制度”。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兩個《規定》”的發布,初步建立了教育評價制度的基本框架。1993年2月31日,中共中央和田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提出,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質量的評估和檢查。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1999年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也多處提到建立教育評價制度問題。2002年11月8日江澤民同志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報告中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歇動力,也是一個政黨永葆生機的源泉。這些將作為建立我國系統教育評價制度的基礎。
二、政府決策部門對教育評價的需要程度
建立系統教育評價制度,需要政府決策部門的高度重視。在美國這樣分權制國家是這樣,對於中央統一領導的我國來說,更應該是如此。高度重視反映了決策部門對教育評價的需求狀態。需要迫切就重視,反之就不夠重視。政府對教育評價的需求程度反映在兩個層面上。
(一)對教育評價工作的需求
美國政府在1958年和1965年兩次投入巨額資金髮展教育事業和開展評價工作,極大地推動了教育評價的發展。政府的這種行為對於教育評價工作由局部到整體、評價由單一功能到多種功能和由單一評價對象到多種評價對象的發展起著較大推動作用。在我國,教育評價的迅速發展,同樣體現著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由此可知,政府對教育評價的需求迫切會促使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開展較大規模的評價工作,進而會促進評價工作向縱深發展。評價的深入發展對正確決策或改進工作會起有力的促進作用,這會推動人們去認識評價工作的真正價值。評價工作若要正規開展,必須要有評價制度作保證。在評價研究和試點實踐的基礎上,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我國頒布了“兩個《規定》”,初步建立了教育評價制度,為正規開展評價工作作了有效的保證,也為進一步建立系統的評價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對建立系統的評價制度的需求
政府要對教育實施科學管理,教育評價是有效手段。如何更好地運用這個手段,從制度上保證評價工作的正常開展,政府應有超前意識,但是,這種超前意識的產生是建立在教育評價功能不斷擴大、作用不斷增強基礎之上的。西方教育評價在興盛階段已顯示出評價功能不斷擴大、作用不斷增強的趨勢,隨之,政府也在用法律手段保證評價工作順利實施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這為以後系統教育評價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在二十一世紀裡,我國教育評價也將形成評價功能不斷擴大、作用不斷增強的態勢,教育評價在教育事業發展中的作用將會越來越明顯,使得政府會對教育評價越來越重視,這就會產生前面所提到的超前意識,使政府會為建立系統的評價制度提供各種條件,促進這種制度的早日建立。
三、制訂評定標準的步驟
(一)擬定評定標準初稿。如前所述,評定標準有四種類型,即評分標準、評定等級標準,評分標準和評定等級標準的混合以及評語標準。根據評價目的和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各種類型混合使用。在編制標準時,首先要分析各個指標的內涵,明確這些指標是否可以用數量來表示其內涵,或者是否可以區分出一定的等級。如果行的話,或可選好標號,賦予一定的數值,或確定等級個數,賦予標號。否則,只能用語言來描述其本質,同時要求語句規範化。
(二)對於草擬評定標準進行論證。對於制訂評定標準的工作必須持慎重態度。對擬定好的評定標準,要請專家進行論證,必要時可在小範圍內進行預試,以提高評定標準的質量。
(三)徵詢民眾意見。這裡的民眾是指草案起草小組和論證小組以外的有關人員,特別是與評價工作有關的人員,如被評價者等。徵詢民眾意見的目的,在於使評定標準更加完善。徵詢民眾意見,一般採用召開座談會、訪問談法和問卷調查法,等等。
(四)定稿試行。草擬的評定標準初步確定之後,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單位試行。在試行過程中,評定標準若有不妥之處,應進行修訂,然後進行推廣。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