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瑪經驗是在班瑪縣形成的涉藏地區縣域社會治理的典型成功經驗。“班瑪經驗”的形成徹底扭轉了這一地區的社會亂象,得到了青海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領導的認可和批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班瑪經驗
- 外文名:banmajingyan
- 起源: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瑪縣
- 起源時間: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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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淵源
2014年,針對班瑪地區社會治理隱患增多、社會治理形勢複雜的現實狀況,青海省委舉省州縣三級之力在社會治安、基層組織、幹部作風、宣傳引導、寺院管理等8個重點領域開展了為期半年的“班瑪縣集中整治”活動,總結形成了依法治理、民眾路線、集中推進、精準發力的“班瑪經驗”。
經驗之一:管腦子與管肚子同步共進
集中整治活動中抽調省州縣三級會藏漢雙語、基層和民眾工作經驗較為豐富的幹部,按照“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寺不漏僧”的原則,廣泛宣傳黨的惠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知識等。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投資下達涉及藏雪茶種植、藏服加工、遊牧民定居房、易地調莊搬遷、寺院公路、便民小橋等各類民生項目。同時為切實解決民眾生產生活困難,慰問卸任村幹部、“三老”人員、貧困民眾、殘疾人員等,安排省級專家深入班瑪開展巡回醫療和殘障鑑定服務活動,免費配發輔助器具。
經驗之二:戴紅花與戴手銬同步進行
集中整治期間,依法開展系列專項整治行動,有效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違法犯罪案件大幅減少;制定《人民調解員“十不準”》等工作制度,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精減,精減率為39%,形成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三位一體”大調解格局;全面排查鄰里、婚姻、經濟等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98%;梳理確定重點人員,並“一人一檔、一人一策、一人一責”納入管控視線;對擾亂秩序人員集中開展法制培訓,依法調處聚眾索賠“血價命價”的典型案件。組織召開民眾大會,對集中整治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幹部民眾予以了公開表彰,並處理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經驗之三:以人為本堅持管理和服務並重
集中整治期間,大力整頓軟弱渙散的基層組織,對部分村幹部進行了調整,積極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發展新黨員,處理不合格黨員。同時,大幅度提高村“兩委”成員報酬,兌現寺院民管會成員的報酬及辦公經費,提高“三老”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狀況得到改變,非法組織、部落勢力、宗族勢力搶占基層陣地的局面徹底改變。對全縣生態管護員及五保戶、低保戶進行調查核實,對核准不實的進行調整。把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務延伸到宗教領域,實施了惠寺利僧的“六大工程”,讓僧侶共享惠民利民政策,使廣大僧尼民眾切實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新時代班瑪經驗
集中整治以後,班瑪縣堅定不移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治藏穩藏興藏方略和“四個扎紮實實”重大要求,省委省政府“堅持黨的民眾路線、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深入推進依法治理、注重解決深層次問題”的要求,結合縣情實際,掀起了一場以“宣傳教育、愛心幫扶、結對認親、築壘提質、同心同向、脫貧攻堅、平安振興、惠民利民”為載體的“八個堅持”,做到“民眾工作全覆蓋、社會大局更和諧、經濟發展新跨越”為目標的社會治理變革,不斷打造升級“班瑪經驗”,走出了縣域治理特色路,譜寫了穩定發展新篇章。
經驗成果
班瑪縣政治安定、人心凝聚、社會和諧、民族團結、經濟發展、人民和諧,不斷在探索實踐中成功走出一條藏區縣域治理的特色之路,進一步凝聚起了全縣各族幹部民眾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班瑪的智慧和力量,“班瑪經驗”正在為“幸福指數”注入更多幸福內涵,成功榮獲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全國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全國首批森林康養林場、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青海省長征精神傳承教育基地、全省先進工作單位、全省維穩先進集體、全省雙擁模範縣,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縣、全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縣、全州目標考核優秀地區和優秀領導班子等榮譽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