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職能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簡稱“珠海學聯”,英文譯名為“Zhuhai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縮寫為“ZHSF”)成立於1984年10月13日,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市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和中等學校學生會的聯合組織。本會基本任務是: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把握“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成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組織和帶領同學開展社會服務,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作出珠海貢獻;發揮作為黨和政府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和管理事務,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同學們的正當利益;大力推進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與台灣和港澳同學的聯繫,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和偉大祖國的統一,發展同各國各地區學生組織的友誼和合作。
學聯吉祥物
珠海學聯吉祥物“學小珠”“學小海”於珠海市學生聯合會第九次代表大會全新亮相。
學小珠髮型以珠海市花勒杜鵑為設計靈感,粉色為主,輪廓勾勒花型,畫出花脈和花蕊,寓意五月的花海,朝氣蓬勃,點綴珍珠髮飾,體現珠海元素。學小海髮型以海浪為設計靈感,藍色為主,融入中華白海豚形象以及浪花,突顯珠海的海洋特色。兩個吉祥物相得益彰、珠聯璧合,展現了珠海青年學子清新陽光的青春風采和昂揚向上的青春風貌。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img/5/975/UjN4U2MkhTYlFjNhJGO1kDZhV2NwQzNmV2MjJGOklTMhBDM4EDOjZjZiR2YvMWaw9SbvNmLz9mYlNmYu4GZj5yZtl2ai9yL6MHc0RHa.jpg)
珠海學聯吉祥物
發展概況
近年來,珠海學聯及各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中等學校學生會組織結合珠海經濟社會發展和青年學生的實際,積極開展工作,在團結引導廣大同學高舉愛國主義旗幟跟黨走,服務廣大同學成長成才,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具體利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珠港澳青年五四成人禮”等主題教育活動,激發廣大同學的愛國情感,引導廣大同學樹立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增強公民的責任感;開展“珠海大學生文化藝術節”等校園文化活動,豐富大學生生活,提高身心素質;紮實開展“展翅計畫”——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行動,深化廣東紅領巾基金募集義賣活動等活動,突出為學生服務的職能,切實關注特殊群體。積極開展“珠港澳大學生先鋒交流營”、“珠港——情義兩地行”、“中華青年民族學習交流營”等活動,深化珠港澳三地合作交流學習,打通珠港澳三地“最後一公里”,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助力。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img/c/9a7/gZ5kDZiZmMiJmZ1UDZ2gzMhVGO1AzYkBDZzETNhZGOwMWZwEmZ4ATOvMWaw9SbvNmLz9mYlNmYu4GZj5yZtl2ai9yL6MHc0RHa.jpg)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
站在全省學聯發展的前沿陣線,2014年,珠海學聯主動適應時代要求,創新性地實現了與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簽訂合作框架協定,對促進兩地青年交流做出里程碑意義的貢獻。
2019年3月,為促進珠港澳三地友好合作、便利交流學習。珠海市學生聯合會與香港傑出學生會、澳門高校研究生聯合會簽訂合作框架協定。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img/8/935/QYxImMxEWYiBDMxQ2YkZjZ0ImZyITOhNjZjBzNkNTOjlDM3YTZzU2NvMWaw9SbvNmLz9mYlNmYu4GZj5yZtl2ai9yL6MHc0RHa.jpg)
珠港澳三地聯合框架協定簽訂
學聯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珠海市學生聯合會(簡稱為“珠海學聯”,英文譯名為“Zhuhai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縮寫為“ZHSF”)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市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中等學校學生會的聯合組織。
第二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把握“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成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組織和帶領同學開展社會服務,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作出珠海貢獻;
(三)發揮作為黨和政府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和管理事務,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同學們的正當利益;
(四)大力推進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五)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與台灣和港澳同學的聯繫,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和偉大祖國的統一,發展同各國各地區學生組織的友誼和合作。
第三條 本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
第四條 本會承認並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廣東省學生聯合會章程》,本會參加珠海市青年聯合會為團體會員,承認並遵守《珠海市青年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承認本會章程的珠海市內國民教育體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學校的學生會、高等學校和科研教育機構的研究生會,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接受本會協調和指導。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中共珠海市委的領導和廣東學聯、共青團珠海市委員會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會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珠海學聯代表大會。
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珠海學聯主席團提議,並得到珠海學聯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珠海學聯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珠海學聯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珠海學聯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珠海學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珠海學聯委員會;
(五)討論、決定應當由珠海學聯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 珠海學聯委員會是珠海學聯在珠海學聯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珠海學聯委員會由當選為委員的會員團體組成,每屆任期五年,珠海學聯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
每屆委員會任期內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委員會開會時,委員團體各派一名代表參加,珠海學聯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由珠海學聯主席團召集和主持;珠海學聯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珠海學聯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珠海學聯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珠海學聯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珠海學聯代表大會;
(三)選舉珠海學聯主席團;
(四)選舉珠海學聯主席團體,表決產生當年輪值主席團體和主席;
(五)審議和批准珠海學聯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第十一條珠海學聯內設中學中職學生執行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常務委員、委員若干名,其成立、調整和撤銷,須經珠海學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二條珠海學聯主席團是珠海學聯委員會的常設機關。
珠海學聯主席團由當選為主席團成員的會員團體組成,分別派出代表行使其在主席團職權。主席團成員團體認為必要時,有權對自己選派的代表進行更換。主席團體派出的代表任期一般不少於一年且不超過三年,任期中不宜繼續履職的,應及時依程式變更人選。
主席團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特殊情況下可由主席委託主席團其他成員團體主持。
珠海學聯主席團決定重要事項實行表決制。
珠海學聯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珠海學聯代表大會和珠海學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珠海學聯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珠海學聯委員會會議;
(三)研究提出當年珠海學聯輪值主席團體;
(四)聘任和解聘珠海學聯秘書長、副秘書長;
(五)審議和批准珠海學聯秘書處的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經費使用情況的報告;
(六)審議和批准珠海學聯執行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團體和委員團體;
(七)批准任免珠海學聯執行主席。
第十三條 珠海學聯主席團實行執行主席駐會制度,每年由珠海學聯主席團在全市優秀學生骨幹中選派2至3人擔任珠海學聯執行主席駐會工作。珠海學聯執行主席任期一年,屆滿後其職務自動卸免。
第十四條 珠海學聯秘書處是珠海學聯的日常工作機構,向珠海學聯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
珠海學聯秘書處設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長為機構法人代表。
珠海學聯秘書處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珠海學聯主席團的決議和決定;
(二)負責處理珠海學聯日常事務;
(三)管理珠海學聯的經費和財產;
(四)受主席團委託,對外代表珠海學聯。
第四章 校學生會、研究生會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和中等學校學生會是學生自己的民眾組織。凡珠海市內在學的中國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為學生會、研究生會會員。
第十六條 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發揮學校黨政聯繫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學生會、研究生會在黨組織的領導和團組織的指導幫助下,依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 學生會、研究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帶領同學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行理想信念教育,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創優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有益於成長成才的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校黨政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積極反應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五)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
(六)堅持從嚴治會,規範學生會、研究生會工作人員的產生和配備,強化民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十八條 全校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校學生(研究生)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審查和決定學生會、研究生會的工作,選舉學生會、研究生會領導機構,修改學生會、研究生會的章程。
高等學校的全校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校學生(研究生)大會可成立常任代表會議或委員會,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全體同學幫助和監督學生會、研究生會的工作。
第十九條 學生會、研究生會領導機構為主席團,負責學生會、研究生會的日常工作,它們向各自代表大會及其常任代表會議或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並聘任秘書長協助工作。
第五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珠海學聯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一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珠海學聯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團市委審查同意。
第二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在共青團珠海市委員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停止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珠海市學生聯合會。
(秘書長和執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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