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團

王雨團,曾任陝西省漢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掃黑辦主任。

2020年12月30日,據寶雞市紀委監委訊息,王雨團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雨團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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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陝西漢中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正縣)。
陝西省漢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掃黑辦主任。

職務任免

2016年10月,任命王雨團同志任陝西漢中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正縣);免去王雨團同志陝西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5月29日,據寶雞市紀委監委訊息,王雨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寶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2月30日,據寶雞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漢中市委批准,漢中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掃黑辦主任王雨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雨團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民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王雨團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漠視組織原則,大搞權錢交易,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瘋狂斂財,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漢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漢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雨團開除黨籍處分;由漢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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