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虎(故意殺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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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男,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2020年8月5日,王虎在濟南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虎
  • 國籍中國
  • 逝世日期:2020年8月5日
  • 性別:男
基本案情,裁判結果,法院宣判,執行死刑,

基本案情

  • 犯罪經過
2009年4月4日下午,故意殺人犯王虎至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某裝飾材料批發市場張某甲(被害人,女,歿年28歲)家經營的店鋪內,因瑣事與張某甲發生口角。王虎用手捂住張某甲的嘴,持隨身攜帶的單刃刀朝張某甲頸部捅刺數刀,致張某甲右頸外動脈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裁判結果

法院宣判

案件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罪犯王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王虎因瑣事持刀行兇,致人死亡,犯罪情節、後果嚴重,應依法予以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王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罪犯王虎不服判決,提出抗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業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故意殺人犯王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執行死刑

2020年8月5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罪犯王虎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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