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稅收思想

王莽稅收思想是指王莽認為: “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因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秦為無道,厚賦稅以自供奉,罷民力以極欲,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併起” ,“漢氏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 王也。父子夫婦終年耕芸,所得不足以 自存”,“今更名天下田日‘王田 ’”(《漢書·王莽傳》) ,主張復古制行“王田”征什一之稅。

基本介紹

王莽還推行“五均六管”(《漢書·王莽傳》):“初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採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主張以鹽、鐵、酒的專賣,以及對工商業的廣泛徵稅,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對工商的課徵,王莽主張“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漢書·食貨志下》),類似近代所得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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