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翰庭(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原副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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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庭,男,壯族,1967年5月出生,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11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翰庭
  • 民族:壯族
  • 出生地: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
  • 出生日期:1967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免去職務,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隆林各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7月至2014年1月,任隆林各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任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財政局局長;
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廣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副處級幹部。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6年5月,不再作為隆林各族自治縣新一屆四家班子領導成員和公檢法主要領導人選。

違紀被查

2016年9月20日,據百色市紀委訊息: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翰庭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11月16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網站訊息,中共百色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翰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翰庭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妨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送禮、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不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發放錢款,以單位名義向工程老闆收取“工程管理費”,非法占有公物。其中以單位名義收取“工程管理費”、非法占有公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王翰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手、不收斂,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百色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百色市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王翰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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