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純亮

王純亮,男,漢族,1971年9月生,四川隆昌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隆昌市黃家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2021年8月13日,據內江市紀律監委訊息,王純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純亮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隆昌
  • 出生日期:1971年9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1990年7月至1992年9月,在隆昌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工作;
1992年9月至1996年1月,在隆昌縣桂花井鄉國土辦工作;
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任隆昌縣桂花井鄉國土中心主任、交通辦主任、綜合辦主任、城管辦主任;
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隆昌縣委組織員(駐桂花井鄉);
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隆昌縣桂花井鎮黨委委員;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隆昌縣桂花井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鎮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隆昌市黃家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任隆昌市黃家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2021年5月,在隆昌市黃家鎮工作。

違紀被查

2021年5月26日,據內江市紀律監委訊息,王純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8月13日,據內江市紀律監委訊息,經隆昌市委批准,隆昌市紀委監委對隆昌市黃家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王純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純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監督、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
     王純亮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隆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隆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純亮開除黨籍處分;由隆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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