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兄弟違軍令案

王朝兄弟違軍令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朝兄弟違軍令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王朝兄弟
  • 出處:《通鑑》《新唐書》
案件詳情,案件分析,

案件詳情

唐僖宗光啟元年(公元885年),光州刺史上緒為叛藩秦宗擦所逼,悉舉光、壽二州五千人,攜親屬、驅吏民,渡長江南下,奔福建。七月,王緒率軍至漳州,因前方路險糧少,令軍中“無得以老弱自隨,犯者斬!”於是老弱悉舍之。唯其屬官王潮兄弟三人扶老母董氏隨軍而行。王緒召王潮兄弟責之曰:“軍皆有法,未有無法之軍。汝違吾令而不誅,是無軍法也。”王潮兄弟說:“人皆有母,未有無母之人。將軍奈何使人棄其母!”王緒怒,命斬其母。王潮兄弟說:“我等事母如事將軍,既殺其母,安用其子!請先母而死。”將士皆為之求情,王緒恐犯眾怒,乃允其攜母。按照唐律:在軍中違反軍令者,由主將裁處。若軍已班師,其所違之罪,在律有正條者,乃依律治罪;只違將令,在律無條者,不合論罪。

案件分析

在案中,王緒之軍正在征行中,故軍中須以其號令行止,違令者,當受軍法裁處。王潮兄弟攜母而行,違其軍令,按唐律的精神,是可按軍法治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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