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奎(政協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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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奎,曾任政協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2022年8月,鞍山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協原副主席王明奎破壞經營環境問題”在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明奎
  • 原工作單位:政協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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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政協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中共鞍山市委批准,鞍山市紀委監委對政協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明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明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向他人提供工作機會並藉機收受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錢款。
王明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鞍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鞍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明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典型通報

2022年8月,鞍山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協原副主席王明奎破壞經營環境問題”在列。
經查,2009年5月至2020年12月,王明奎在擔任縣前營子鎮黨委書記、縣糧食局局長、縣偏嶺鎮黨委書記、縣教育局局長、縣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物資設備採購等方面為大連某燈具有限公司經理張某、岫巖商人孟某等102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總計1014.2萬元、1萬美元、5萬港幣。2022年6月,王明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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