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8年7月參加工作, 1973年3月入黨。
歷任
青海大通礦務局小煤洞礦技術員、黨委副書記、商丘寧陵縣三中校長、中共寧陵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幹事、寧陵
張弓酒廠廠長、中共商丘縣委副書記、商丘縣政府縣長、商丘
地區行署副專員,中共商丘地委政法委書記。
相關事件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
判決,以
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
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0年5月9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
趙作海,因“被害人”
趙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
無罪釋放,河南省有關方面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