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任命權,羅馬教皇授予西班牙和葡萄牙國王在其征服地區任命教會神職人員的特權。 始於15世紀收復失地運動(雷康吉斯達)後期。15世紀末西班牙開始對美洲的殖民擴張後,教皇又多次頒令,將其行使範圍擴大到美洲,使西班牙王室得以控制西屬美洲殖民地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