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斷盜案

王安石斷盜案,此案發生於北宋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安石斷盜案
  • 發生年代:北宋
  • 涉及人物:王安石
  • 出處:《宋史·王安石傳》
案件經過
北宋英宗時,有一少年捕得一隻鵪鶉,其同伴索要未得,因為平素關係不錯,便趁機拿走,少年追上將同伴殺死。開封府判少年當死刑。王安石批駁說:“按法律規定,明目張胆,光天化日下的拿走與偷偷摸摸,不為人知的拿走都是盜的行為。不給便拿也是盜,追上殺之,是在捕盜,雖已將人殺死,但不當論罪。”王安石還奏劾開封府失入人罪。開封府不服,案送大理寺和審刑院,兩處都以開封府所斷為是。英宗詔安石有罪,當前去宮中謝罪,王安石自稱無罪,拒不前去。御史們為此舉奏王安石,英宗不再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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