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能

王哲能

王哲能,曾任澄邁縣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3年12月,王哲能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哲能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典型通報,依法雙開,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曾任澄邁縣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王哲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典型通報

2023年12月,澄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一例為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哲能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
2013年、2019年、2020年春節期間,王哲能收受3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等禮品;2023年4月,王哲能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王哲能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王哲能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澄邁縣委批准,澄邁縣紀委監委對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哲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哲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巨額公款,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澄邁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澄邁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哲能開除黨籍處分;由澄邁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15日,被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確定為“海南省優秀共產黨員”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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