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東

王和東,男,1963年12月18日(自述1964年8月14日)出生於安徽省安慶市,漢族,國小文化,無業,戶籍地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現借住武穴市。

2020年7月29日,被告人王和東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和東
  • 籍貫: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
  •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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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經歷

因犯姦淫幼女罪於1987年8月28日被懷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因犯強姦罪於2008年12月8日被湖北省浠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20年4月10日被武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武穴市看守所。

犯罪過程

2017年3月至11日上午,被告人王和東來到武穴市梅川鎮從政村九組夏某一垸,將夏啟雲田地上的一頭灰色公牛盜走,以5900元的價格賣給牛販徐錦富。後被公安機關追回並發還給夏啟雲。
2020年4月10日凌晨,被告人王和東來到四望鎮陸政村下饒村垸,將饒思禹家的一頭耕牛盜走。當日公安民警將王和東抓獲歸案,並將被盜耕牛發還給饒思禹。經物價部門鑑定,饒思家被盜耕牛價值12000元。

依法判決

2020年7月29日,被告人王和東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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