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甫

王吉甫,字邦憲,同州人。舉明經,練習法律,試斷刑入等,為大理評事,累遷丞、正、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歷提點梓州路京畿刑獄、開封少尹、知同、刑、漢三州,以中大夫卒,年七十。吉甫老於為吏,廉介不回,但一於用法,士恨其少緣飾雲。

基本介紹

  • 本名:王吉甫
  • 字號:邦憲
  • 籍貫:同州
  • 性別:男
舒亶以官燭引至第,執政欲坐以自盜。吉甫謂不可,執政怒,移獄他所,吉甫亦就辨。亶乃用飲食論罪,不以燭也。南郊起幔城,役卒急於畢事,董役者責之曰:“此殆類白露屋耳。”卒訴之。吏當非所宜言論死。吉甫謂非咒詛不應死,遂求對。神宗怒曰:“得非為白露屋事來邪?”吉甫從容敷陳,不少懾,帝為霽怒,其人得釋。蘇軾南遷,所過,郡守有延館之者,走馬使上聞,詔鞫之。吉甫議當笞,宰相章惇不悅。吉甫曰:“法如是,難以增加成罪。”卒從笞。太倉火,議誅守者十餘人,亦爭之,皆得不死。其持論寬平,大抵類此。
請知齊州、梓州。梓在東川為壯藩,戶口最盛。轉運使欲增折配以取羨餘。吉甫謂其僚曰:“民力竭矣,一增之後,不可復減,吾寧貽使者怒,忍為國斂怨、為民基禍哉。”竟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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