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合意,男,1959年12月生,漢族,湖北紅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中共深圳市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處處長,擬任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視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合意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12月
- 出生地:湖北紅安
人物簡歷,人物事件,
人物簡歷
曾任深圳市禁毒辦副主任,中共深圳市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處處長,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視員等職務。
人物事件
2014年12月,深圳市政法委原副巡視員王合意受賄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王合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82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根據一審南山法院審理查明,王合意在任內有兩宗犯罪事實。
1999年5月至2002年7月,王合意任禁毒辦副主任期間,禁毒辦負責禁毒宣傳廣告工作。中書公司承接了禁毒宣傳彩車、禁毒宣傳欄、公車體禁毒廣告等相關業務。王合意作為禁毒辦副主任,參與相關廣告方案的確定、廣告契約履行及款項支付等事務,在此過程中,王合意對中書公司承攬的各項廣告業務工作給予了關照。為感謝王合意,中書公司負責人先後4次送給王合意現金人民幣總計13萬元。
2004年至2007年之間,利保義公司在深圳市福田保稅區開發建設廠房,因地價交納問題被依法查處。2007年7月,維穩辦介入利保義公司系列訴訟案,時任維穩處處長的王合意具體負責協調處理上述問題。王合意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答應幫助利保義公司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利保義公司董事長王保成則許諾事成後送給王合意人民幣80萬元。王合意利用職務便利,為利保義公司提供了幾方面的幫助。為感謝王合意的幫助,2007年8月至2008年上半年,王保成分多次共送給王合意現金人民幣69萬元。
嫖娼40餘次 帶行賄人買單
人物:深圳市政法委 原副巡視員王合意
55歲的王合意曾叱吒政法系統,他是深圳市政法委原副巡視員,享受副局級待遇。他的落馬源於民眾的實名舉報。王合意自稱可以搞定一件公司糾紛,張口提出80萬元賄賂不說,還多次嫖娼讓人買單,由於沒能幫行賄人“擺平”事情,惹怒對方而被偷拍舉報。
舉報人陳某是某公司一名負責人。當時公司牽涉一宗糾紛,經人介紹認識了王合意。從2007年到2011年,王合意多次前往東莞等地嫖娼,每次都拉著舉報人一同前去,讓其一次一萬直接給錢,前前後後約40餘次,糾紛的事卻拖了4年都沒解決,這讓陳某很是憤怒。
2011年5月底的一個上午,王合意再次致電陳某去東莞“沖涼”,這次陳某帶上事先準備好的偷拍設備,拍下了部分畫面,並錄音取證了“80萬元”索賄事情。隨後,所有錄音錄像材料附上舉報信寄往紀檢部門。
2014年12月,王合意受賄案一審宣判,南山區法院認定王合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82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