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春(江蘇省鎮江市新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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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春,男,1968年5月出生,漢族,江蘇丹陽人。大專學歷,中央黨校大學本科學歷。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鎮江市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正處級)。

2016年8月19日,據鎮江市紀委、鎮江市監察局訊息,王友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友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丹陽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組織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江蘇省鎮江市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正處級)。

人物事件

組織調查

2015年9月1日,江蘇省紀委監察廳訊息,王友春(正處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8月19日,據鎮江市紀委、鎮江市監察局訊息,王友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王友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2004年至2015年在擔任鎮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鎮江新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子辦理身份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多次收受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禮金,數額巨大;嚴重違反黨的生活紀律,長期與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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