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民(律師)

王占民(律師)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7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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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民律師,男,北京矩陣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民交叉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城市學院兼職教師。執業以來,辦案領域涉及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顧問等,代理各類案件數百起。團隊化運作後,承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集團、學校等幾十家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占民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首都師範大學 
  • 職業:律師
  • 執業機構:北京矩陣律師事務所 
  • 社會職務: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民交叉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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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首都師範大學

專業領域

主要辦理重大刑民交叉案件代理與辯護
教育與未成年人保護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及棚戶區改造
政府、學校、企業法律顧問。

社會任職

北京市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民交叉委員會副主任
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權利保障委員會委員
大興區律師協會懲戒工作委員會主任
北京城市學院兼職教師
法務部死刑覆核法律援助律師
北京律協智庫刑事合規專家組成員

學術著作

撰寫論文《治理校園欺凌與暴力,構建和諧安全校園》
主持起草《北京市律師辦理刑民交叉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主持編寫《北京市律師辦理刑民交叉法律業務操作指引資料彙編》140萬字
參與編輯《北京市律師刑民交叉典型案例選編》。

典型案件

2002年代理一受害人訴北京巴士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最終調解賠償額108萬元,創單個人身損害賠償額新紀錄。
2005-2008年代理多起早產兒訴醫院用氧過度導致雙目失明的醫療損害賠償案,均勝訴,並第一次把醫學文獻作為證據被法院採納,最終促使新生兒輸氧規範的改進。
2004年,某區法院審理一村支書濫伐林木罪一案,法院採納律師無罪辯護意見,裁定準許某區檢察院撤回對村支書濫伐林木罪一案的起訴。
2005年,朝陽法院審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校園傷害案,法院採納律師辯護意見,對被告免於刑事處罰。
2013年,朝陽法院審理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檢察院量刑建議7年。最終朝陽法院採納律師辯護意見,未認定檢察院逃逸致人死亡的指控,判決被告人1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分檢以發現新證據為由抗訴致二中院,庭審中律師再次駁倒檢方新證據,二中院採納律師辯護意見,維持原判。
2015-2016,三分院審理的中石油集團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周××等四人3千餘萬元貪污案,法院採納辯護意見,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定罪處罪,最高判4年有期徒刑,委託人李××被認定從犯,判處2年有期徒刑。
2017年,姜某涉嫌詐欺某國企1億餘元的重大同詐欺罪,通過刑民交叉法律規範成功辯護,北京三分檢採納辯護意見作出不起訴決定。
2020-2022年,成功代理作為被告的某企業集團及部分股東解散公司案,二審不同意一審原告撤訴申請,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並駁回一審原告的訴訟請求,有效維護了企業及部分股東的合法權益。

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金星西路5號及5號院3號樓10層2單元1106
矩陣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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