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在北京市石景山京濤閣商務會館、瀘西縣人民法院工作。歷任瀘西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
現任瀘西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享受副科級待遇);
經研究,該同志擬任瀘西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工作實績:該同志熟悉辦公室工作,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任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以來認真做好後勤保障和機關日常事務管理等工作,為全院庭室和幹警做好服務,發揮辦公室的參謀助手作用,保障機關各項工作規範、有序運行,三年來,共草擬院內各類檔案、通知200餘份,處理來信來訪457件,參與會議服務130餘次,接待民眾來訪900餘人次,為機關的正常運轉做了大量工作,連續四年被縣法院黨組評為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