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黑龍江省塔河縣政法委原主任科員)

黑龍江省塔河縣政法委原主任科員王凡借公務之機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10月,王凡到石家莊開展信訪接待工作,期間私自前往浙江省義烏、樂清、桐鄉、海寧等地遊玩,歷時9天,公款報銷旅遊發生的費用3780元。2018年4月,王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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