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明故意傷害案是指王傳明兄弟五人,王傳升老二,王傳興老三,自己老四,王傳勝老五。1999年3月25日,因為教育兒子,其與母親宋慶珍吵架。
1999年3月27日晚上,父親王家宗叫王傳升、王傳勝等人在家喝酒。王家宗對王傳升講:“我也講不好你媽,你勸勸你媽。”王傳勝就講:“三哥你不要管這事情,明天我一馬處理好這件事。”聽到王傳勝講這話,其就有點氣,對王傳勝講:“小勝子,你怎能一馬處理好這事情呢?”話剛講完,王傳勝站起來用茶杯砸在其頭頂上,當時就淌血了。王傳勝又上來用腳踹,把其打到了門邊的耕田機邊上。其隨手就從耕田機邊拿了一把三角銼子,因為非常生氣就朝王傳勝身上捅了二下。其原本是想捅王傳勝下半身大腿,因為王傳勝在上面,沒想到捅到王傳勝肚子上。王傳勝還在和其廝打,沒過一分鐘後,王傳勝就蹲在地上了。其知道把王傳勝捅得不輕,就對王傳升講:“不要管我,你們去救小勝子。”王傳勝被王傳升送往醫院,後死亡。兇器三角銼子是帶把長大約二十厘米的三角形鐵器,專門用來銼鐵的,前面有點尖。王傳勝死後,經調解達成協定,其承擔王傳勝兒子平時的生活費、撫養費。案發後,其一直在逃。獲悉公安機關在荊州追捕自己,其於2010年7月1日夜裡從荊州趕到合肥。和妻姐陳萬玉商量怎么處理此事,陳萬玉勸其自首,其表示就是自首,也不會到陳集鄉派出所去,要先回老家和父母打個招呼,之後一二天再到肥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2010年7月2日下午在陳萬玉家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