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海(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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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海,男,漢族,1969年7月出生,莆田市秀嶼區人,大學本科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6月,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王亞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福建省紀委監委和三明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三明市三元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亞海
  • 民族:漢族
  • 任職單位: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涉嫌犯罪,開除黨籍,

人物經歷

1991年7月至2013年4月,在天湖山能源實業有限公司工作(歷任技術員,含春煤礦採掘工區副區長、區長,含春安全股股長,礦長助理,鉛坑煤礦安全副礦長兼安全監察站站長、鉛坑煤礦礦長、池坪蘆坑煤礦籌建處主任、池坪蘆坑煤礦礦長);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任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駐所屬煤炭生產企業(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專員;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任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永定分公司經理;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任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福建肖厝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2018年11月至今,任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經查,王亞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阻止他人檢舉揭發其收受賄賂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驗收、結算、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開除黨籍

王亞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黨委研究,並報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委和福建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批准,決定給予王亞海開除黨籍,由福煤(邵武)煤業有限公司給予其解除勞動契約;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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