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縣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方案(試行)》是玉田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田縣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 發布單位:玉田縣審計局
玉田縣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為加強公務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推進公務員考核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全覆蓋,全面準確的評價公務員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省委組織部《河北省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玉田縣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張超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秀艷、張莉莉、主任科員楊桂生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機關辦公室,負責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二、考核對象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對象為由本單位管理的鄉科級以下職務公務員(不含縣委管理的公務員)。
三、考核內容和指標
(一)考核內容
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了解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日常表現,重點考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和階段工作目標的情況,以及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複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的表現等情況。
(二)考核指標
平時考核指標由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構成。共性指標是指政治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社會誠信、學習情況和工作紀律等方面;個性指標是指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率、成效和業務能力等方面。
共性指標評分標準:
1.出勤、參會情況(10分)
10-9分:規矩意識強,模範遵守考勤制度,自覺按時參加各項集中學習和集體活動,出全勤。
8-7分:能夠遵守考勤制度,按照要求參加各項集中學習和集體活動,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
6分以下:不能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參加集中學習和集體活動,存在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等現象。
2.廉潔自律情況(20分)
20-18分:紀律意識和廉潔意識強,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和規定。
17-16分:能夠較好地遵守紀律和規定。
11分以下:有違反紀律現象受到告誡約談或通報批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記0分。
個性指標評分標準:
3.目標任務完成情況(30分)
30-27分:充分履行職位職責,能夠獨當一面,執行能力強,高質量完成承擔的任務,成效非常明顯。
26-24分:較好地履行職位職責,認真負責,按照要求開展工作,正常完成承擔的任務。
23-18分:基本能夠履行職位職責,執行能力不夠強,工作成效一般。
17分以下:未能切實履行職位職責,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4.工作效率情況(20分)
20-18分:責任心強,積極主動,善於想辦法克服困難,不拖不等,完成工作任務及時。
17-16分:工作比較認真,有一定的責任心,方法適當,按時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15-12分:工作不夠積極主動,存在畏難情緒,但能夠基本完成工作任務。
11分以下:責任心不強,作風拖沓,完成工作任務明顯滯後。
5.工作質量情況(20分)
20-18分:勤於學習政策理論,業務精通,有創新意識,工作質量高,受到上級認可。
17-16分:按照要求參加政策理論學習,業務熟悉,工作質量達到要求,沒有出現差錯和失誤。
15-12分:政策理論學習不夠深入,業務不夠熟練,工作存在疏漏,質量基本符合要求。
11分以下:政策理論學習不主動,業務不熟練,工作質量差,工作有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
五項考核評分總計100分。
(三)加分扣分值標準
1.加分值標準(上限10分)
根據考核對象獲得榮譽的檔次、貢獻的大小、績效高低、工作難易程度、工作創新效果,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加分檔次給予相應分值,實行一事一加分,同項工作在不同檔次中受表彰獎勵的可以累計加分,多人參與項目每人加相同分值,具體加分標準如下:
(1)獲得國家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5分。
(2)獲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3分。
(3)獲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級部門表彰的加2分。
(4)獲得本單位內部通報表彰的每次加1分。
(5)個人在平時季度考核超額完成任務、工作有創新或取得顯著成績的,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評議,適當給予加分。
2.扣分值標準(上限10分)
(1)受到省級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本單位內部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