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農業農村局

玉溪市農業農村局

玉溪市農業農村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24年3月7日,玉溪市農業農村局加掛玉溪市鄉村振興局掛牌儀式舉行,玉溪市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玉溪市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農業農村局
  • 現任領導:喻學超(局長)
  • 所屬單位:玉溪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玉溪市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24年3月7日,玉溪市農業農村局加掛玉溪市鄉村振興局掛牌儀式舉行,玉溪市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玉溪市農業農村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根據地方立法許可權,代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相關政策制定。
(二)負責城鄉統籌綜合協調工作。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上報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市外農業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玉溪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和省、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玉溪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機要、信訪、督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檔案、綜合性會議組織、綜合檢查考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負責玉溪市農業農村局系統綜治維穩工作。
2.法規與執法監督科(行政審批科):代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牽頭承擔公平性競爭工作。承擔市級農業農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執法監督,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
3.發展規劃科(綠色食品牌辦公室):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牽頭負責農業現代化、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分析、農民增收工作。承擔深化農業農村改革、農業產業經濟帶建設、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牽頭負責農業綠色發展工作,起草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工作。
4.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農業保險工作。指導監督市農業農村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釆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5.農村經濟管理科(鄉村產業發展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貫徹落實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牽頭負責特色小鎮相關工作。
6.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負責城鄉統籌綜合協調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7.科技教育與環境資源科: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有關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指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外來物種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能源建設、農業清潔生產和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與管理。承擔農業涉外事務、涉外合作交流相關工作。
8.市場與信息化科: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牽頭負責“數字農業”、農業會展經濟、農業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工作。
9.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農業農村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工作。
10.種植業管理科(綠色發展科):負責種植業發展管理工作。起草糧油作物和蔬菜、水果、花卉、中藥材、茶葉、甘蔗等特色經濟作物及農作物種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設施農業、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肥料、農藥和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11.畜牧獸醫與漁業科(玉溪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養殖業發展管理工作。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畜禽種業和漁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和水產健康養殖、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市內重點江河漁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
12.農機化與農田建設管理科: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13.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聘和社團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定點扶貧工作。
14.農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負責牽頭組織落實市委農辦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直屬單位

1.市農業科學院:負責種植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負責種植業技術對比和適應性試驗、示範;負責農業新技術研究、開發、示範,農業分析與測試,農業可持續發展研究與套用;負責全市作物種質資源收集、保護、管理和利用。
2.市鄉村產業發展中心:負責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業務指導、監測管理、培訓、統計等工作;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龍頭企業培育、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承擔特色小鎮相關業務工作。
3.市農村社會事業中心:負責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的指導、服務和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服務和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的業務指導。
4.市農業農村信息中心:負責農業信息網路管理、業務指導、技術升級等工作;負責數字農業套用技術開發及推廣培訓;承擔市農業農村局農業信息網路維護管理、運行服務等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部門套用業務系統、農業專家系統、資料庫規劃設計與套用推廣;配合開展農業農村信息化“三農”宣傳、政務信息和網路輿情處置工作。
5.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負責組織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牌證核發管理服務、安全檢查、協助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實施農機監理員資格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機安全監理業務,培訓農機監理人員;配合做好農業機械的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工作。
6.市農業機械推廣站(市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參與全市農機化技術規劃、標準和規範擬訂;負責農機化技術、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及信息化建設,農機化服務體系及項目建設技術指導等工作;組織全市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進行跨區作業;指導全市農機培訓機構規範化建設。
7.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負責農村承包地和集體“三資”管理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賦碼登記、土地流轉備案管理等相關服務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服務;監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承擔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培育業務指導、運行監測,宅基地、農房調查監測,農經統計等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經濟審計管理服務,培訓農村財會人員。
8.市農業技術推廣站:負責擬訂全市糧食、油料作物和蔬菜、水果、花卉、中藥材、茶葉、甘蔗等特色經濟作物的技術推廣計畫和生產技術規範,指導糧經作物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全市種植業技術指導、培訓;承擔全市糧、經作物新品種、新產品及新技術試驗示範推廣等工作;配合做好綠色食品發展工作。
9.市種子管理站:負責種子質量抽檢、種子儲備、農作物區域試驗、新品種示範評價、種子統計分析等有關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和商品種子市場種子質量檢驗抽查;組織品種報審登記服務;配合做好種子市場管理工作。
10.市植保植檢站:負責植物檢疫檢驗、農藥器械安全使用管理和農藥市場產品質量監測;組織農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控制;組織疫情普查、防控,開展農作物病蟲草鼠害調查、預測預報,試驗、示範、推廣控制病蟲草鼠災害技術;承擔綠色防控技術集成示範推廣等工作。
11.市農田建設與土壤肥料工作站:負責農業工程項目建設的技術支撐服務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地改造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配合做好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耕地質量監測評價、土壤改良、科學施肥和節水農業技術示範推廣等工作;承擔耕地保護和肥料管理業務工作。
12.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農民創業培訓、中專學歷及大專自考教育、特有工種技能鑑定、農村遠程教育及發展農民體育事業工作;負責農業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培訓,配合做好農村實用人才認定、管理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負責農業幹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服務工作。
13.市畜牧站:負責全市種畜禽管理、畜禽資源管理、良種體系建設;推廣畜牧標準化生產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承擔畜牧業良種和配套技術推廣、培訓,指導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指導畜牧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
14.市飼草飼料工作站:負責飼草地項目技術指導;負責牧草種質資源保護及開發利用技術指導;負責飼草飼料和農副資源開發利用及生產技術示範、推廣等工作;承擔飼料、生鮮乳監測和抽檢工作,鑑定飼料、飼料添加劑技術爭議。
15.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GSP認證、獸藥可追溯系統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生產、屠宰和運輸車輛備案的監督和屠宰場肉品檢疫員技術培訓工作;承擔動物防疫檢疫技術指導,檢疫電子出證、獸藥追溯、動物耳標、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服務工作,指導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畜禽糞便等污物的無害化處理工作;承擔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指導和執業獸醫考試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16.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動物疫病預防、診斷、監測、預警、控制,指導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擔獸藥及殘留監測、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指導動物疫情網路信息系統建設;負責畜禽疫(菌)苗及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指導、推廣動物疫病防治、監測和檢測技術,指導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技術工作。
17.市農業環境保護和農村能源工作站(市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負責農業環境保護和質量監測;宣傳農業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廣農業環保先進技術,開展生態農業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農產品綠色生產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指導農產品綠色生產;組織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服務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農村能源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項目建設、鑑定及驗收管理服務;承擔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外來入侵生物調查及防治等工作。
18.市水產工作站:負責漁業生產技術示範推廣及服務;指導全市水產推廣體系建設、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產種質資源保育等工作;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水產品質量安全和魚藥魚飼料質量監測工作;負責漁業安全生產服務工作。
19.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承擔農產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添加劑殘留、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抽查和復檢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科研樣品、社會樣品委託檢測;農產品質量安全污染事故、糾紛鑑定;農產品產地準出樣品檢測工作;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工作。

現任領導

玉溪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喻學超
玉溪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郭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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