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是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玉溪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執行土地基本國策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並對轄區內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土地的調查、土地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統計制度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負責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統一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國家、集體建設用地預審;依法管理土地二級市場;配合市國土資源局搞好國有土地的徵收、徵用、劃撥、出讓等工作;培育、規範和完善土地市場,提高土地利用率,發揮土地資產效益;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並對規劃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市局徵收土地管理各項規費;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管理,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維護礦業權;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負責全區國土資源管理幹部的培訓和教育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分局機關政務和日常事務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為重大決策提供建設性意見;負責組織機關、局務會、辦公會、黨政聯席會和職工大會等會議,負責有關檔案的草擬;負責分局決定事項的交辦、催辦;制定實施機關辦文辦事制度;負責國土資源文電處理、綜合信息、新聞、宣傳、信訪、檔案、保密、科技、教育、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計畫、統計和財務工作管理,編報經費預算、決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管理分局機關和鄉鎮國土所的財務、專項事業經費,對分局和鄉鎮國土所的財務等工作進行直接管理和督促檢查其使用情況,負責做好有關土地、礦產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聯絡和交流合作,組織辦理市局和分局交辦的事項。
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
根據市、區重點項目落實的要求積極參與建設項目工程的選址、初步設計會審;協助市土地儲備中心組織農用地轉用、徵收、徵用及各類建設用地的徵收、徵用、收購、使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測評,並對土地使用權評估價格進行備案。
依法規範土地市場和地產交易行為,對土地流轉進行報批和監督管理。
負責申報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組織實施管理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
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股
負責全區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管理,切實保護耕地;制定集體建設用計畫,合理配置集體土地資源;負責舊村改造用地和鄉村集體公益設施、公共設施等集體建設用地及臨時用地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
法規宣教股
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並對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政府和上級國土部門進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複議、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複議、應訴;組織國土資源管理監督巡迴檢查;依法受理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信訪工作;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對系統內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調查處理;會同有關科室開展政策調研,起草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地方性管理辦法;依法對土地使用權和採礦權轉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管理;指導各鄉鎮開展國土資源監督檢查工作。
礦產資源管理股
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協助市國土資源局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認定、登記、統計及資料匯交工作;負責對開辦礦山企業進行審核和採礦權的授予、登記、變更、註銷等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地質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的探礦權、採礦權;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處理礦業權糾紛,保護合法礦業權;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的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探礦權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地質環境進行監督管理;組織認定和保護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景觀、地質遺蹟;做好礦山地質環境監督及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動態監測、預報和防治工作。
地籍規劃股
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開展土地資源狀況評價、統計監測數據分析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協助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籍測量、土地勘測定界及其檢查驗收和審核認定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國土規劃的修編及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負責年度計畫,並依法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立項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及全區建設用地預審;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的監督、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調整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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