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況
玉湖古稱“產湖”,民國時期更名為“山湖”,建國後改稱“玉湖”,因鎮境四周為山地,中間為盆地而得名。
玉湖鎮是革命老區。有古大存大革命時期的活動舊址;有1927年9月,賀龍、葉挺率領的
八一南昌起義軍與國民黨軍激戰三晝夜的“
汾水戰役”舊址。鎮政府於1998年在“汾水戰役”主戰場竹竿山建成汾水戰役烈士紀念碑,配套功勳亭、英烈門、烈士墓等建築物,經廣東省人民政府2002年12月11日批准,列為全省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2003年6月被揭陽市委市政府定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2003年9月被揭東縣委定為黨員革命傳統教育基地。
玉湖鎮能源充足,擁有青潭發電站等9個電站,年發電量550萬度,新亨110千伏變電站將玉湖列入供電範圍,電力供應滿足居民生活、工農業生產需要。通訊設施齊全,固定電話總裝機10000門,行動網路覆蓋全鎮。工業發展迅猛,大新源印刷有限公司、國平紙品有限公司、榮利皮具有限公司、粵東鉛筆廠、德成膠合板廠等生產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廣東鎮發展條件優越,具備山地、僑鄉、交通三大發展優勢。
1、山地優勢:玉湖擁有10萬畝山地,而且以淺山居多,坡度小,“三高”農業基地已具一定規模,廣闊天地大有可為,這是加快玉湖發展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
2、僑鄉優勢:玉湖是全市著名僑鄉之一,海外僑胞7.5萬人,外出深圳、珠海等地有4.5萬人,其中成為企業家的120多人,外出處級以上幹部100多人,這是一支建設美好家園的重要力量。他們都有愛國愛鄉振興桑梓的雄心,對家鄉做出了重要貢獻,歷年來捐資支持家鄉公益事業達7500萬元,其中駐外企業家近10年來捐資支持家鄉公益事業達4000多萬元。
3、交通優勢:汕梅高速公路穿越鎮區並在新集鎮區附近設定出入口,廣梅汕鐵路在玉湖設有客貨站,206國道橫貫南北,鎮道、村道已實現水泥化,全鎮形成了以206國道為主動脈,高速公路、鐵路為依託,鎮道、村道相配套的四通八達的交通網路。
玉湖鎮物產豐富,特色農業優勢明顯。淮山、綠茶、芋頭、無公害蔬菜、“古山二號”龍眼等名牌產品聞名遐邇。全鎮現有淮山1萬畝、綠茶1.2萬畝、芋頭0.2萬畝、無公害蔬菜0.1萬畝、“古山二號”龍眼1萬畝、竹筍1萬畝,規劃到2008年種植面積淮山達到3萬畝、綠茶2萬畝、芋頭0.5萬畝、無公害蔬菜0.25萬畝、竹筍1.5萬畝。吳厝淮山、坪上綠茶、東寮芋頭、華昌蔬菜已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認證,吳厝淮山基地和東寮芋頭基地已分別被確定為省級和市級農業標準化示範區;服務體系建設步伐加快,全鎮正朝著“農業產業化示範鎮”的目標奮力邁進。
淮山、綠茶、芋頭三大農業特色品牌已經形成“一村一品”發展格局,推動全鎮農業產業化進程。
1、吳厝淮山
吳厝村是淮山專業村,有30多年淮山種植史,種植出來的淮山品質優良,口味獨特,深受歡迎。全村淮山種植面積1600畝,淮山平均畝產6000斤,市場價格每斤1.5元,畝創值9000元,總產值1440萬元,僅淮山一項,全村年人均收入4025元。與吳厝村毗鄰的湖崗村淮山面積也有1000多畝。玉湖鎮以吳厝村、湖崗村為龍頭帶動,建設“沿北河兩岸淮山生產帶”,現已創建1萬畝淮山種植基地,並被省命名為“淮山專業鎮”。
2、坪上綠茶
坪上綠茶以其“甘、醇”而馳名海內外。坪上村是綠茶專業村,現已形成1.2萬畝綠茶基地,年畝產茶葉30公斤,市場價格每公斤60元,畝創值1800元,總產值2160萬元。僅茶葉一項,全村年人均收入3712元。揭陽市區、揭東縣城及部分鎮區,設有坪上綠茶銷售點25家,年銷售茶葉110噸,占當地綠茶銷售量的80%,廣州、汕頭、深圳及東南亞各國都有客商前來購買,產品供不應求。
3、東寮芋頭
東寮芋頭以肉質結構細密、味美香酥可口而飲譽中外,久負盛名。東寮村是檳榔芋種植專業村,有300多年種植史,現已創建2000畝東寮芋種植基地。一般畝產芋頭2000斤(每斤2元左右),芋壩2000斤(每斤1.5元左右),芋籽1000斤(每斤0.5元左右),畝創值7500元,總產值1500萬元,僅芋頭一項,全村年人均收入2539元。東寮芋收入成為東寮村大部分農民主要經濟來源。
二、建設規劃
現已制訂《玉湖鎮新集鎮區詳細規劃》、《玉湖鎮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玉湖鎮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玉湖鎮工業發展規劃》、《玉湖鎮商貿旅遊發展規劃》以及基礎教育、環保、公民道德素質教育等10多個專項規劃。新集鎮區規劃總用地面積4.3平方公里,玉聯工業園用地3135畝,其中工業控制性規劃2平方公里。各行政村也分別制訂出本村10年經濟發展規劃和村政規劃,全鎮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目標清晰,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三、產業導向
1、農副產品加工業
以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鎮”為主攻方向,依託無公害特色農產品資源優勢,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一是創辦淮山加工企業,重點開發“淮山酒”、“淮山飲料”、“即食淮山粉”、“即食淮山片”等。二是改造和提升綠茶加工企業,引導鼓勵現有48家小型綠茶加工企業以兼併合作等方式,組建實力較強的加工企業,最佳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的質量檔次,開發綠茶飲料、綠茶食品等產品。三是扶持東寮食品廠等加工企業,開發竹筍、龍眼罐頭產品,儘快完成華昌果蔬保鮮凍庫工程。
2 、木材製造業
以大新源印刷有限公司、國平紙品、粵東鉛筆廠、德成膠合板廠、華豪紙業製品廠等為骨幹,依託汾水木材市場,發展以木材為原材料的家具、鉛筆、膠合板、紙製品等加工業。
3 、電子行業
加強同有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珠三角電子企業的聯繫、合作,加快技術改造步伐,積極開發生產新的電子產品,接納珠三角電子產品的轉移生產,鞏固和提升企業檔次。
4 、旅遊行業
充分發揮南昌起義“汾水戰役”的歷史效應、政治效應和玉湖的自然環境優勢,以“汾水戰役”烈士陵園、
榕江北河兩側萬畝淮山生產帶、大湖山生態農業旅遊基地、大寶山無公害蔬菜和坪上生態公益林、水庫、冰窟、坪上萬畝綠茶“青年創業園”為依託,開發建設集觀光、生態、度假、娛樂於一體的紅色旅遊、生態度假旅遊區。
四、投 資 導 向
1、投資的範圍
外來投資者來我鎮投資,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外,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本鎮總體規劃,能最佳化本鎮產業結構,均不受行業、類別、參股比例、所有制形式、內外銷比例、經營年限、投資規模的限制。
2、投資的形式
鼓勵外來投資者以資金、設備、品牌、智慧財產權、技術、管理等獨資、合資、合作興辦企業,或採用承包、租賃以及合作各方認為適合的其他形式的投資。
3、鼓勵投資的產業或項目
(1)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利用及農副產品深加工項目。
(2)紡織、超細材料、醫藥、玻璃製品、食品(酒業)、建工建材、能源(煤、電)、石英砂開發、精細和生物化工、電子電器等十大工業項目。
(3)旅遊及旅遊設施建設項目。
(4)速生林種植及木材加工生產項目。
(5)城鎮基礎設施項目。
(6)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7)企業資產重組和技術改造項目。
(8)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保健項目。
(9)交通基礎設施、原輔材料項目。
(10)國家允許投資的其他領域項目。
五、優 惠 政 策
1、實行地價優惠
(一)在規劃區內新辦工業項目(或企業擴建)用地地價款,凡符合國家、省、市、縣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項目,按出讓成本價(包括征地補償、應上繳縣以上稅費、基礎設施配套費) (下同)收取,屬鎮級所得部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上述項目的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要求。
(二)規劃區內新征的工業用地,土地一般以生地出讓。土地平整和配套設施由用地單位負責。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必須在訂立土地出讓契約規定期限內按計畫完成投資。凡未能按契約規定期限完成投資或投產的,超過1年取消優惠,按工業用地出讓成本價補收地價款;超過2年未動工建設的,依法收回用地單位土地使用權。企業不能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轉讓土地使用權,否則按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三)規劃區內工業用地可採用租賃辦法。凡進入規劃區內的工業項目用地,經依法批准,投資者辦理土地租賃手續後,進行投資建設,租期一般為10—30年。租金分三個階段給予優惠並逐年收取:第一個10年以每畝500斤稻穀折算金額,第二個10年以每畝800斤稻穀折算金額,第三個10年以每畝1000斤稻穀折算金額。每年在8月底以稻穀市場價格折算收取當年租金。期滿後經出讓方同意,可以續租,期中或期滿,企業可申請以出讓方式使用土地,地價按出讓成本價計收。
(四)用地辦理程式由國土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國土資源所必須及時協助辦妥建設用地預審的有關資料和手續,及時做好審查、報批工作。
(五)凡到旅遊景區投資旅遊項目及建設餐飲、住宿、文娛等旅遊配套設施的,地價按出讓成本價計收,鎮政府協助辦妥建設用地預審的有關資料和手續,及時做好審查、報批工作;鼓勵投資者與鎮政府合股共同開發。
2、實行供電優惠
規劃區內新辦工業企業,電價執行縣試驗區工業電價即:普通工業電價為0.693元/千瓦時;大工業電價(企業專用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上,基本電價9-12元/月千伏安,月用電量50萬千瓦時以上)為0.587元/千瓦時。如有調整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3、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一)設立玉湖鎮招商引資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和全面協調解決招商引資工作中的問題,為投資者的創業和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二)實行“一條龍”服務。在企業項目用地、勞動用工、就業培訓、人才引進、申辦自營進出口權、出入境證件、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科技成果申報、產品質量、品牌建設、出口退稅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優質、方便、快捷的服務。企業申辦有關手續,凡申報材料齊備、符合條件的,由招商引資辦公室負責協助企業辦理有關申報審批手續。屬鎮政府審批許可權的,原則上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妥手續,不能辦妥的要向業主說明原因,並於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需呈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應於3個工作日內審核辦妥轉報手續,並協助跟蹤落實。
(三)實行“一個視窗”收費(一次性收費、稅收、口岸單位收費、年審費除外)。需繳交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工業企業新建(擴建)廠房(含廠區內辦公用房、生產工人宿舍)的各項規費(除上繳省、市、縣外)按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由鎮政府統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招商引資辦公室統一代收和上繳財政,再由財政劃撥給各部門。任何單位未經批准不得向投資者直接收費,違反規定擅自向企業亂收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4、保護投資者權益
(一)實行企業檢查申報制度。除國家、省、市、縣有關部門以及鎮政府組織參加的檢查外,每年鎮各部門自行進入規劃區內工業企業檢查(涉及稅收除外)不得超過一次,並應由單位正職領導簽發檢查手續,於一周前把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對象、內容、方法、時間、範圍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凡需增加企業檢查次數的,應報鎮人民政府審定。因突發事件或接到民眾投訴、舉報需進入企業檢查或調查處理的,必須事先報告鎮政府。各部門對同一企業性質相近或日期相近的檢查,可由鎮人民政府協調同時進行,減少多頭檢查。
(二)實行企業檢查監督制度。凡進入規劃區內企業(包括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重點企業”)進行檢查、處罰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活動的,必須在鎮印發的《玉湖鎮重點企業檢查監督登記薄》上登記,否則企業有權拒絕,並可向鎮招商引資辦公室投訴。
(三)實行稅外負擔登記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拉贊助、搞攤派、訂報紙書刊等,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借會議、檢查、評比、培訓等名義向企業收取不合理費用。在全鎮工業企業全面推行稅外負擔登記制度。稅外負擔登記採用登記卡形式,由企業持有。物價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環 保 要 求
外商在我鎮投資建設必須遵守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在項目投料生產及正式投產、使用前,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原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要求鎮內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各類污染物的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