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職責來源: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要點、發展規劃)
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實施細則,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3.負責玉州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實施細則。(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桂人社規〔2018〕5號))
4.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養老、失業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統籌辦法,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監督機制,編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5.負責玉州區就業、失業、養老、工傷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6.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玉州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等工作。(職責來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國務院、自治區有關工資政策檔案)
7.貫徹人才強區戰略,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職責來源:《關於深化職稱改革的實施意見》(桂辦發〔2017〕47號)、《玉州區人才小高地的實施意見》(玉區辦發〔2007〕96號)、《關於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人社發〔2017〕60號))。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職責來源:《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
9.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
10.擬訂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職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
11.承辦玉州區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掛信訪股)
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負責全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檔案核稿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後勤、聯絡接待、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2.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局機關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工作。
3.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維穩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督察、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負責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本局接訪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相關信訪任務。
(二)勞動關係和監察仲裁股(掛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
1.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貫徹執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指導勞動標準指定工作;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貫徹執行特殊工時管理。
2.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指導、檢查和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制定勞動、人事爭議解釋員和仲裁員管理辦法並實施;承擔玉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3.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指導、監督勞動監察機構開展勞動監察工作;貫徹執行勞動監察員管理辦法並實施;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參與或直接調查處理勞動監察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對跨地區勞動監察案件進行協調處理。
4.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普法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對本局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律審核。
5.負責組織協調政府規定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工作;負責本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匯集和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
(三)規劃財務和基金監督股(掛社會保險股)
1.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玉州區及區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負責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承擔本局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日常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綜合管理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並承擔本局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公共機構節能和在職及離退休幹部工資福利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養老、失業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統籌辦法;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玉州區內用人單位職工工傷認定的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3.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機構的管理規則;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各項基金的管理情況實施監督;參與本局內部審計工作;建立並管理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處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
4.制訂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預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工資福利和退休股
1.負責玉州區事業單位工資計畫管理、工資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玉州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津貼補貼、福利政策的執行和管理工作;承擔玉州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承擔玉州區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承擔玉州區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退休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失業單位各類津貼、補貼工作;協助做好企業提前退休人員有關工作。
2.貫徹落實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和人選。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掛玉州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玉州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資格評定、資格考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做好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鑑定) 申報工作;負責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區級學科帶頭人的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參與實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和管理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庫。
(六)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市場股
1.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流動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就業失業登記工作;貫徹落實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指導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承辦人力資源市場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組織制訂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政策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急需緊缺人才的開發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掛檔案管理股)
1.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統計、招聘、流動、崗位設定、崗位聘任、考核備案、獎勵、懲戒、辭聘解聘等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匯總上報核准事宜,承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上報核准或備案事宜,承辦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招聘或備案等人事管理事項並監督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檔案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制訂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幹部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指導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保管玉州區事業單位幹部檔案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檔案材料;辦理幹部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登記幹部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登記幹部職務、工資變動情況;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推廣、套用幹部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幹部檔案。
現任領導
局長:梁遠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