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玉屏侗族自治縣茅坪新區行政中心後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動。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的農民工工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規劃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和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實施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監督執行工傷保險政策和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管理;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貫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完善事業單位新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制度;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深入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層次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和其他勞動者職業技術等級考評申報工作。
九、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實施、完善勞動關係政策和協調機制;督促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用工違法案件。
十、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職責調整情況。將本部門承擔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組織部,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機關。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工資福利退休股
社會保險股
基金資金監督股
行政審批股(人力資源管理股)
辦公室

現任領導

局長: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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