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候選人

“獨立候選人”一說,源自於西方選舉制度,就是不代表任何黨派參選的候選人。媒體所稱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規範用語應為“選民十人以上推薦的人大代表候選人”。媒體所稱的“獨立候選人”實際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接選舉過程中,非經政黨和團體提名推薦,經過自身努力獲得選民聯名提名推薦的人大代表候選人。嚴格法律意義上,人大代表沒有“獨立候選人”一說,除“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外,還有“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選舉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獨立候選人的出現,並非新鮮事。過去十多年,北京、深圳等地一直都有獨立候選人競選人大代表的案例。他們當中既有成功也有失敗。北京市海淀區東城區,都有過獨立候選人當選人大代表的先例。而在2011年,隨著微博的興起,獨立參選人大代表的人士多過了往年,表現也更為活躍。微博,為他們表達自己的參選意願、凝聚人氣提供了一個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立候選人
  • 源自於:西方選舉制度
  • 解釋:不代表任何黨派參選的候選人
  • 舉例江西下崗女工劉萍
缺失法律依據,多市出現,非選選情,參選檄博,

缺失法律依據

中國憲法和選舉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我國選舉法對人大代表的選舉程式作出了明確規定。公民參選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選舉活動,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根據選舉法,任何公民參選縣鄉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由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進行審查和確認;其次,要依法被推薦為代表候選人,按照選舉法規定,代表候選人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提出,或者由各選區選民十人以上聯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選人由選舉委員會匯總後交各該選區選民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必要時可以通過預選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第四,由選舉委員會統一組織開展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活動。
基於上述規定,我國的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按程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多市出現

非選選情

今年的地方人大選舉中,我國民間不斷湧現出一批獨立候選人。先後有江西下崗女工劉萍、廣州市民天涯社區商務運營總監梁樹新、社會評論家李承鵬、專欄作家五嶽散人等公開宣布參加當地人大選舉,,迄今通過微博宣布獨立參選各地區縣選舉的就有30-50人。其中,專欄作家五嶽散人宣布參選北京昌平區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宣布參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媒體人徐春柳宣布參選北京東城區人大代表選舉。

參選檄博

早在2011年4月初,江西新余市下崗女工劉萍宣布參加當地的人大選舉。她表示自己不是官員,但有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決心,長期堅守在維權戰線,雖然能力有限,但如果當選人大代表,將竭盡全力反映百姓民聲。“關注在崗員工收入,要求收入分配公開透明,監督帶薪休假的實施,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必須按規定給付。養老保險,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一系列民生問題”“我是一個普通的公民,我還是一個母親,我也是一個長期奔波在維權戰線的鬥士!我不畏強權,我堅信,不管我是否當選,我都將一如既往的為民請願,為百姓發聲,您給我權力,我為您代言,您給我陽光,我就為你燦爛 !”。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夏商宣布參選上海靜安區人大代表。他對21世紀經濟報導表示:“參選是憲法和選舉法賦予的權利,我依照這個權利來做事,所以心情不會有變化。不能把參選看成是‘革命性’的行為,這只是履行普通的公民權利,完全在法律範圍之內”。
在回答為什麼要參選成都市武侯區人大代表的提問時,獨立候選人李承鵬在其部落格中寫道:“至少,我們可以讓大家有生以來第一次親眼看到,真的中國選票長得什麼樣子?事實上,只有選票才能證明你是真正的中國人,你平生第一次可以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字樣”。
中國日報》總編輯助理,專欄作家五嶽散人(姚博),6月2號在其部落格中發出了自己的聲音,自從宣布獨立參選區縣人大代表之後,雖然收穫的大多都是鼓勵,但有些所謂的“質疑”,已經到了扣帽子打棍子的程度,那就不僅超越了質疑的範圍,甚至就是打算從根本上斷絕任何人獨立參選的可能性了。五嶽散人表示,首先,獨立參選是一個政治性的事件,與廣義的文化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用中國傳統上還算寬容的文化,偷換了其實一直就不太寬容的政治。其次,把獨立參選偷換成某種“對抗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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