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山縣統計局

獨山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黔南州及所轄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9〕11號)《中共獨山縣委獨山縣人民政府關於獨山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獨黨發〔2019〕1號)精神,設立縣統計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山縣統計局
  • 辦公地址:獨山縣井城街道辦事處環東路國資大廈9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機構,附則,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以及標準、方法及統計報表制度,制定全縣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二)組織實施各項統計調查和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社
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三)管理全縣社會經濟調查,依法審批各部門的統計調查
計畫和調查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管理體系,規範各項統計數據管理和統計數據網路。
(六)承擔全縣統計系統中央和省級、州級普查經費、統計
專項調查經費的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業務培訓、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繼續教育工作。
(七)加強對各鎮(園區)、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指導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加強對統計
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八)按照《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
作。
(十一)職能調整
將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考核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統計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的黨務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會務、機要、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 態、宣傳文化、環保、綜治、檔案、保密、信息、信訪、交通保障、政務公開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統計違法案件;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並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案卷檢查;受理省統計局政策法規處、州政府有關部門批轉或移送的統計違法案件。
(二)業務科。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辦、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實施有關專項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收集、整理全縣各項綜合性統計資料,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分析、監測和上報工作,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外發布統計公報和提供統計資料,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本單位的數據上報、數據備份和網路的維護及管理。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交通運輸、勞動和工資、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投入產出、第三產業、能源、科技、環境基本狀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及商品市場運轉狀況的統計調查。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鎮、園區、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有關統計業務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名。

直屬機構

(一)獨山縣統計中心(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上級統計部門部署的各項常規性統計調查項目和專項統計調查項目,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數據;制定和完善各項普查方案,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開展普查工作;提供統計諮詢服務;完成縣統計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內設機構
(1)綜合科。負責檔案起草、收發、後勤保障、各項制度建設、檔案管理及宣傳報導;負責《網路信息管理服務平台》管理工作;配合業務部門統計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標準;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統計資料,並定期發布縣域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2)產業科。負責協調、指導、督促鎮、園區、處各項統計業務工作的落實完成;與上級業務部門對接一產、二產、三產的生產情況與經 營情況,收集、整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數據,分析研判全縣經濟發展走勢,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協助主管部門 實施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
(3)普查科。承擔各項國情國力普查、各種臨時性抽樣調查任務;制定各項普查、各種臨時性抽樣調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項普查、各種臨時性抽樣調查指導員的培訓工作;及時發布抽樣調查結果。
3.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縣獨山縣統計中心事業編制17名,其中:管理人員7名,專業技術人員10名。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獨山縣統計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事業單位)
1.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擬定統計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能職責,並組織實施;受縣黨委、政府、縣統計局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委託,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承辦縣統計局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核定縣統計行政執法大隊事業編制4名(均為管理人員),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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