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州關於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及意識形態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協調各鎮、各部門有關教育方面的工作。
(三)統籌規劃教育機制體制改革,建立適應新時代社會發展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協調和抓好全縣教育經費及上級撥付專款的管理和使用。
(四)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人才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管理和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和中國小教育編制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 用、培養培訓和考核管理職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局機關各科(室)和中國小校負責人。
(六)指導做好中國小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及婦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校體育、衛生、國防教育、環保、民族宗教、安全和法制教育等工作。
(七)負責審批、管理各類民辦教育,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繼續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證書考試、掃除文盲等工作。制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教育系統的財務監督、審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調整將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教育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及相關部門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電子政務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會務、文秘檔案、督查督辦、信息、 通訊、收發、新聞發布、機要、外事、保密、保衛、衛生、公產、 物業及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做好機要檔案的收發、傳閱、保管、 清退、核銷和立卷歸檔;負責“兩代表一委員”意見提案辦理工 作;負責全縣教育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執行有關意識形態政策,組織起草黨組工作計畫、總結、報告、通知、信函以及各種檔案。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遵照黨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開展調查研究,調查各項重點工作的實際情況,彙編有關資料,分析研究整理,為黨組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意見。
負責教育局下屬各單位、科室、學校網路信息平台建設與維護;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抓好對職工的宣傳教育,發現、培養樹立典型,搞好先進典型宣傳報導;負責電子檔案的採集、整理與管理。負責學校綜合信息的收集、存儲、整理、統計、上報、下發工作,及時向學校、上級機關提供信息;審核、批准、備案或上報學校各種外報數據。負責學校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二)法規科(掛紀檢監察辦)
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貫徹執行地方性教育法規及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全縣學校安全、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民族 宗教、環境保護、國防教育、法治教育等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 審批和管理。指導全縣學校衛生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學校開展衛生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參與指導全縣學校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檢查教育系統領導幹部、工作人員違紀案件;調查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 法規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監督檢查教育局任命人員貫徹執 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抓好有關制度建設;負責本系統行風建設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糾正本 系統不正之風;負責本系統機關政務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 行、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校務公開、學校辦事公開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的幹部人事、勞資和檔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年度考核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各級學校教師人才隊伍建設、教師調 配交流、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和教師招聘等工作;負責人事制度改 革工作;組織指導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選拔培養;負責 組織協調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事項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職稱評、聘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工資福利審核報送工作等。
(四)計財科
負責縣教育局建設資金的籌集、調度、使用和監管及政府採購工作,會同有關科室擬訂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經費管理的措施及規章制度;負責財務規劃設計、會計事務管理、經濟活動分析、財務核算、管理和監督;管理教育基建補助專款。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計畫、財務、會計、審計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規定,維護國有資產安全;負責編制單位年度基本建設、財務預算計畫、資金計畫編制工作;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對外提供數據時統一口徑;加強資金管理,統一平衡資金,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加速資 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參與工程投資項目審定,配合做好工程預決算審核的程式,對工程投資項目實行全過程財務監督。
負責教育系統工程項目計畫、立項、報批、項目服務管理等 工作;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負責教育系統工程項目審計工作;負責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學校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五)教育科(掛督導辦)
統籌規劃和管理全縣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推動教育規劃的實施,指導基礎教育結構改革,參與研究教育綜合改革;制定學校使用教材的措施與規劃;參與中小 學、幼稚園師資及校長(園長)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特殊教育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成人教育綜合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改革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以學歷教育為主的職業學校;指導全縣掃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廣農村適用技術;負責中國小教材、教輔資料征訂審核工作。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組織管理高中學生會考工作;負責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協調管理少數民族教育工作,貫徹執行省民族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指導少數民族特殊教材建設,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監督落實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和幼稚園質量評估標準;指導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及成果推廣;指導幼兒教育工作;督促指導全縣幼稚園做好安全穩定工作。
依法組織對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對制定教育規劃、教育經費投入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各級各類教育的辦學方向、辦學效益、師資隊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等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評估;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和評估方案;參與教育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教育研究室
從事中國小教育理論、教學方法的研究,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和提高業務水平;開展各種教育科研、教學改革活動,促進教學質量提升,總結推廣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指導全縣中國小、 幼稚園的教學業務工作;加強對中國小執行課程計畫、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監督,組織實施學科教學質量的監控和評價; 負責“三名”工程建設工作。加強全縣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教學設備、教具、學具、圖書、電教儀器和實驗室 等規劃、供配、調控和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對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的管理,充分發揮教育教學儀器的作用,為教育發展提供服務。完成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學生活動中心
負責學生課(業)余時間開展健康有益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落實《校外教育工作規程》,組織和指導開展學生 校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四有”新人;辦好藝術、體育、科技、文化課程項目的學科培訓,發展和培養學生優秀人才,展示學生文化建設成果。完成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內設機構
(一)校財局管中心(掛營養辦)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負責做好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統一集中處 理財務收支業務,做好資金的集中管理、支出監督,提高資金使 用效益;對教育系統所有資金進行集中核算,統一進行會計賬務 處理,會計核算實行電算化;及時記錄、計算和報告各項資金的 增減變動及其結果,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促進教育財務 管理水平的提高;依法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做好教育部門預算、決算等工作。配合開展學校營養餐管理及學校食堂衛生安全 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及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 計畫方案的實施;建立營養餐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 統計上報營養餐報表;建立工作通報、目標責任考核、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學生營養改善狀況調查,監測統計分析營養餐的實施成效,為營養改善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負責校農結合、營養餐經費申請等工作。
(二)招生考試中心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招生考試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縣招生考試中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按照國家、省、州、縣招生政策與 法規,綜合管理全縣招生、考試工作。做好招生考試方針、政策 的宣傳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年度計畫。負責全縣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高考、自學考試、成人高考、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高考體檢、錄取和高考建檔工作;指導、督促學校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和志願填報工作;負責招生諮詢,記錄、清理、 統計、反饋招生錄取信息。認真做好招生考試試卷安全保密工作。
(三)學生資助中心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學生資助、教育扶 貧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宣傳、落實學生資助有關政策,為全縣學生信用貸款和國家助學金提供管理服務;負責管理其他資助物資和資金,為學生提供物資資金服務保障;負責教育精準扶貧等工作。
(四)教師發展中心
服務教師職業發展,指導教師做好職業發展規劃;做好教師培養培訓,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建立健全新老教師幫扶制度;以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為目標,加強教師教學基本功培訓,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師資資源保障;制定並不斷完善有關師資 培訓、教師發展性評價、名師梯隊建設等方面的教師專業發展規劃及制度;承擔各級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培訓,配合做好少數民族 師資培養、財務人員繼續教育及遠程教育管理人員培訓等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