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芬國際貨幣改革論

特里芬國際貨幣改革論是美國耶魯大學教授R·特里芬提出的關於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方案。在20世紀50年代末,特里芬就斷言布雷頓森林體系必然崩潰。他在1960年出版的 《黃金與美元危機: 自由兌換的未來》一書中認為: 隨著國際貿易的日益發展,在黃金生產遠遠不能滿足國際儲備需求的情況下,把美元作為主要儲備貨幣來彌補黃金儲備的不足,這只能以持續的美國國際收支赤字為代價。如果美國要糾正其持續的國際收支赤字,維持在每盎司35美元價格下的黃金生產就不能充分滿足國際儲備的需要。但是,如果美國聽任其國際收支赤字持續下去,其對外債務增長將不可避免地遠遠超過它按照要求將美元兌換成黃金的能力,並將導致 “黃金與美元危機”。這就是著名的 “特里芬難題”。60~70年代,頻繁暴發的美元危機和雷頓森林體系的徹底崩潰的歷史事實證實了特里芬的預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里芬國際貨幣改革論
  • 提出者:R·特里芬
特里芬不但預言了美元危機,而且還對如何避免這種危機提出了對國際貨幣體系進行改革的建議。其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在國際儲備中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餘額取代外匯儲備餘額。他認為: 基金組織的餘額在各方面都完全等同於黃金,能在國際支付中被廣泛使用與接受,並能自由兌換。實行外匯儲備國際化改革後的基金組織的業務主要有存、放款以及清算活動。①存款。為了以基金組織餘額取代關鍵貨幣充當國際儲備,基金組織要求會員國將其貨幣準備金總額的一定比例用基金組織存款餘額的方式來保持。根據當時國際貿易發展對於清償能力的要求以及當時國際儲備的現狀,特里芬提出了 “最低存款要求”,即各會員國將其準備金總額的20%存入基金組織,且每年都將新增準備金的20%加入該存款。如果會員國在基金組織的存款超過最低存款要求,可以要求將超額部分兌換成黃金。這些存款應以三種資產交存,即基金組織所積累的先前的淨債權、可兌換貨幣與黃金。這樣,基金組織就可以吸收會員國很大一部分外匯儲備,而以基金組織存款代替這部分儲備。但仍然會有很大一部分外匯留在會員國手中,為了徹底消除國際貨幣體系的危機,也應將這部分外匯儲備轉化成基金組織存款,最終使所有會員國都以黃金和基金組織存款兩種形式持有其儲備。為此,特里芬提出採用發行黃金證書、提高最低存款要求標準、對會員國儲備中超額部分提高要求等措施來補充存款。此外,他還建議: 基金組織應努力實現存款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從而增加吸引力吸引會員國把所持外匯餘額全部轉化為基金組織存款。②貸款。貸款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傳統的放款與貼現,由借款國主動採取; 另一種是公開市場業務。對於後者,特里芬指出,它將通過成員國金融市場上的投資來實現,原則上由基金組織主動採取,但通常應取得有關國家貨幣當局同意。為了防止基金組織的膨脹性貸款,他主張應對基金組織的貸款能力的增長加以限制。原則是使其足以創造能夠維持充分清償能力的存款餘額,標準是使每年淨貸款量加上同期世界貨幣黃金增加額所得世界儲備年增長3%~5%,具體比例可由會員國按多數原則投票決定。③清算。基金組織可利用各會員國的存款賬戶將各國中央銀行的雙邊結算轉為多邊清算。基金組織的清算包括: 會員國間債權債務的清算; 某一成員國購買另一國通貨的清算; 基金組織放款的清算三個方面。
特里芬認為,通過上述改革後的國際貨幣體系最大優點在於: 它既能實現充分的自由兌換,維護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又能滿足國際儲備資產增長的需求而不會造成對世界經濟膨脹性的壓力。但是,他也承認,要想短時間內達成一致意見以根本性地改革國際貨幣制度是困難的,因為這不僅僅是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它涉及到各國將放棄部分主權而交與國際機構,加之各國發展水平、目標和政策差別很大,難以達成國際範圍內的協定。然而可以採取逐步改革的方式,先進行區域內的協調與合作或一體化工作,並由此向國際範圍內的協商與合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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