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徵列舉法

特徵列舉法亦稱屬性列舉法或分部改變法。是一種通過列舉事物的各種特性以便引發新思維尋求問題解決途徑的創造學方法。由美國學者克勞福德(R.P.Crawford)在他1954年發表的《創造性思維方法》一書中提出。他提出該法的理論依據主要出自於他的一個基本觀點,他認為世界上一切新事物都出自舊事物,只有對舊事物的某些特徵進行繼承和改造,才能做出創造。因此,列舉特性的過程,就是通過分解分析,把問題分成局部小問題給以解決的過程。

通常把事物的特性分為三個方面:①名詞特性,指事物的組成部分、材料、要素等;②形容詞特性,指事物的性質、形狀、顏色、狀態等;③動詞特性,指事物的功能。其程式主要包括四個步驟:①選取改進對象(如某項技術);②分析改進對象的組成部分,編製成表;③分析改進對象組成部分的本質特徵,編製成表;④找出需要改進的問題(特性),通過聯想,提出解決問題的新構想。在採用該法的過程中,特別注意抓住特性分析這個關鍵環節,一要做到從各個角度全面進行分析,二要做到具體分析,使各種特性越明確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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