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價格操縱是指行為人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手段,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達到一定水平的行為。
特定價格操縱是指行為人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手段,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達到一定水平的行為。
特定價格操縱是指行為人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手段,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達到一定水平的行為。釋義理解此種操縱手段,要首先明確兩組術語,一是特定價格,二是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根據權威解釋,特定價格是指以相關證券某一時點或某一時...
特定價格操縱是指行為人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手段,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達到一定水平的行為。理解此種操縱手段,要首先明確兩組術語,一是特定價格,二是拉抬、打壓或者鎖定。特定價格是指以相關證券某一時點或某一時期內的價格作為交易...
何謂特定價格操縱?這是指行為人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手段,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達到一定水平的行為。理解此種操縱手段,要首先明確兩組術語,一是特定價格,二是拉抬、打壓或者鎖定。根據權威的解釋,特定價格是指以相關證券某一時點或某...
特定時段操縱包括開盤價格操縱和尾市交易操縱。1、開盤價格操縱 開盤價格操縱是指在集合競價時段,通過抬高、壓低或者鎖定等手段,操縱開盤價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開盤交易價格操縱:(1)交易發生在集合競價階段,行為人具有...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
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會在市場上造成虛假的供求關係,並且將從根本上破壞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任感。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違反國家證券、期貨交易管理法規,即《證券法》等,破壞了金融秩序,嚴重擾亂了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操縱...
不正當價格行為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活動的基本規範,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侵害了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干擾破壞了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同時指出:不正當的價格行為這...
《證券價格操縱及監管研究》對價格操縱的特點、過程,國內著名操縱案例,以及價格操縱的監管例外進行了梳理,同時對國外成熟證券市場價格操縱監察、監管進行了對比分析,並探討了我國證券市場價格操縱監管的不足和有待改進之處,以期為政策制定者...
(一)證券信息操縱行為 證券信息操縱行為的概念源於經濟學領域,是屬於證券市場操縱行為中極為特殊的一種操縱行為。上世紀七十年代,多國經濟學家經實證研究發現市場存在“分析師薦股效應”。實證研究都發現和證實了股票推薦對市場價格和交易...
操縱市場(manipulation),又稱為操縱行情,是指某一個人或者某一集團,利用其資金優勢、信息優勢或者持股優勢或者濫用職權影響證券市場,人為地製造證券行情,即抬高、壓低甚至穩定某種證券的價格水平,使證券市場供需關係無法發揮其自動調節...
造成衰退、價格不敏感的決定性因素是對價格的操縱控制,而這種操縱控制則來自於支配特定市場的少數幾家康采恩。在較早期的一些文章中,米恩斯指出過一些壟斷行業可能存在受操縱價格的情況。以後他卻又說,受操縱價格是由“競爭者為數不多的...
在經濟生活中,民營企業的產品出售也會採用臨時價格的方法,即在短期內背離常規價格,定高價或定低價,但公營企業的臨時價格與其不同,因為這是政府操縱的,不是民間的自發行為。在產品標出臨時價格後,無論如何都會對市場產生一定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契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三、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
完全壟斷市場,指行業中只有惟一的一個企業的市場組織,該企業生產和銷售的商品沒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其他任何企業進入該行業都極為困難或不可能,其市場排除了任何的競爭因素,壟斷企業可以控制和操縱市場價格,其壟斷的原因主要為政府壟斷...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
第三條 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
第三條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第四條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
第三條 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
第三條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第四條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
在契約設計中,防止價格受到操縱的重要方法,是增加可參與交割的商品等級或交割地點,通過對與交割標準品相近的商品設定一定的質量升貼水,或對交割基準地以外的交割地點設定一定的地區升貼水來實現交割,從而增加可供交割實物量。但是,需要...
(5)競爭和壟斷。競爭引起資本在各生產部門之間的轉移,促使商品的價格發生變動,通常為價格下跌。壟斷引起商品價格的操縱,使物價發生變動,通常為價格上漲。分類 物價變動按變動方向,可分為物價上漲和物價下跌兩類。現行商品或者勞務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操縱期貨市場或者衍生品市場。禁止以下列手段操縱期貨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契約;(二)與他人串通,...
在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一些實力雄厚的經營為了操縱或獨霸市場,便不惜以暫時虧本的代價,將某種或某些商品的價格壓到成本價以下銷售,使競爭對手難以為繼,倒閉或退出市場。在擠垮其他競爭對手、操縱市場以後,它又抬高商品銷售價格...
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契約,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證券的標準化契約。第三條 從事股票期權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