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倫特-塔克規則(Trent Tucker Rule)這是一個關於NBA的詞條。來源於尼克斯後衛特倫特·塔克,因此叫做此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倫特-塔克規則
- 外文名:Trent Tucker Rule
- 來源:尼克斯後衛特倫特·塔克
- 出現時間: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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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在1990年的馬丁-路德金假期里有一場NBA比賽:紐約尼克斯VS芝加哥公牛。比賽還剩0.1秒,塔克接過隊友馬克·傑克遜發出的界外球,轉身投中三分,讓尼克斯以109比106取得勝利。尼克斯發球,本想發給尤因空中接力,未果。結果發給特倫特·塔克,投中3分,比賽判尼克斯勝。賽後公牛提出抗辯,NBA一幀一幀觀看錄像,並找尼克斯和網隊隊員進行測試,最後結論:少於0.3秒不可能接球後投籃。遂改變規則:這也導致1990-91賽季時NBA作出了如下規定:“球員接球然後出手投籃的時間至少需要0.3秒,不管他是否投中都是如此。”少於0.3秒只能空中接力扣籃或點撥,否則投中無效。這就是所謂的Trent Tucker Rule:特倫特-塔克規則。
歷史巧合
2005年, 在另一個“馬丁·路德·金日”一切與15年前差相仿佛,所不同的只是這一次尼克斯落後2分。科特·托馬斯接到界外發球就投,可惜動作再快也沒用:NBA早就規定,只有在哨響0.3秒前投中的球才有效(空中出手除外),這就是“塔克法則”。 托馬斯投出的那個球沒進,不過就算進了也毫無意義。這場88比86的勝利為公牛帶來勝利。
托馬斯投籃時根本沒人防他,五名公牛球員都在籃下看熱鬧。公牛前鋒錢德勒道出了其中的緣由:“斯凱爾斯教練對這條規則可清楚了,他命令我們別管對手的投籃,只需要守住籃下。” 因為有規則在,只有空接才算得分。
NBA計時策略
為了杜絕計時台開表的誤差,開表由場上的3名裁判之一進行。(裁判腰帶上有按鈕,一按按鈕,比賽表和24秒表同時開啟。)也為比賽的準確性提高了。並且現在只要最後剩時少於0.3秒,比賽實際上就已經結束了。